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个人如何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后,可能会出于某种原因,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确定劳动关系相比,解除劳动关系更为复杂,涉及到经济纠纷的问题,所以比较难处理,手续也较为繁琐。具体来说,个人如何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一、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中主要有:

(1)用人单位对于因违纪、违法应予开除、除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针对其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经此仍然无效的,才可进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向本单位工会征求意见;如果裁员,应当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还应当将裁员方案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报经主管机关审核或批准。依照法律规定,裁员应当事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以及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二、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和签订协议环节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对方。在裁员时,这种通知的形式为正式公布裁员方案。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就合同解除的日期和法律后果,依法签订书面协议。

(3)用人单位在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先后顺序:直接通知——邮寄通知——公告通知进行通知。只有当前一种无法通知时方可用下一种通知方式进行。

(4)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环节

(1)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凡是应当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负责全部缴足。劳动者应持有的各类社会保险手册或缴费凭证应交由个人持有。劳动者要求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

(3)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同时还应将劳动者本人档案转移至地方劳动部门或劳动力交流市场。

(4)如属裁减人员,还应提供自裁员之日起6个月内优先录用的就业保障。

(5)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报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原合同鉴证部门)备案。除此之外,可能涉及到的环节还有:依法通知工会,工会认为解除劳动合同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对意见应认真研究;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处理。如因劳动合同解除发生争议的,还要依法遵循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处理等等。

熟悉自己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十分有必要的,一般来说,合同中会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在出现这些现象之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赔偿金。

·工伤认定行政确认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在职员在工作工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之后,是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之后,才可以申请得到企业单位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在未申请工伤认定,即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的,是不会被受理的。在申请认定工伤之后,是需要按照既定的工伤认定行政确认的流程进行的。 工伤认定行政确认的流程...


·对于六月毕业季来说,找工作变成了社会上的主潮流。找到一个薪资
      对于六月毕业季来说,找工作变成了社会上的主潮流。找到一个薪资满意地点合适工作环境氛围和谐的工作实属不易。因此,总有一些新员工在入职没多久就辞职了,其中有各方面的原因。那么,举个例子,面对新员工入职三天辞职该怎么办?今天,我们为您解答。 一、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


·很多时候,在用人单位有一些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
      很多时候,在用人单位有一些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但也是要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才能依法要求双倍工资的支付。那么实践中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有哪些?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有哪些?对于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工程建设方可能最终选择起诉,现在新规定是诉讼时效三年,在这个期间内,也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根据民诉法,时效中断有法定事由,比如: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


·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
      在人们工作期间常常会不小心有工伤。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一定的项目有相应的赔偿标准以及计算方式,当员工在工作期间有工伤,可以根据标准要求公司对员工作出合理的赔偿。那到底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及计算方式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 一、计算方式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


·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企业不能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合同未到期,且员工没有过错,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但我国法院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可以中止双方的劳动关系,那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员工失踪中止劳动...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


·一、解除劳动关系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关系书的作用是什么? 1、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到社保局转移手续,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保手册;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入职新单位,也要提供解除劳动合...


·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由谁缴费?
      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由谁缴费? 由用人单位缴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3﹞12号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 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


·在我国的国家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中,种类和性质最为复杂、繁多的
      在我国的国家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中,种类和性质最为复杂、繁多的就是事业单位了,包括有公共管理权力的事业单位、受行政机关委托进行公共管理的事业单位、没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人员包括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工勤岗位等,对于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不同岗位的...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分为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分为程序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关于工程出现问题,造成严重的人员的伤亡以及经济损失,可以发现工程质量是直接影响到人们群众的安全问题,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水利工程也是日益完善。为了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的高水准,保证工程的质量,那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分为程序是什么...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