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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岁的工伤认定如何做?

一、超过60岁的工伤认定如何做?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既然不以“超过退休年龄”来划分,那么根据“退休年龄”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间的关系,可以进行如下分类:

1、超过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2、超过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所以,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务关系;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认定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认定工伤。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以下七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的资料有哪些?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综上所述,如果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没有享受养老金待遇,或者退休后和单位签署协议,建立劳务关系的。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单位不得以没有建立劳动关系而拒绝为其办理认定手续。这就是超过60岁的工伤认定方面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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