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有哪些

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有哪些,受理举报后如何处理?

国家相关部门在对开发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后,会批准其开始建造某工程项目,由于一个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一方的经济发展,有些工程项目的质量更是与人们的生命挂钩,故而,企业和政府都对工程项目有较高的要求。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可以举报,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有哪些?

一、烟台工程质量举报的方式有哪些?

投诉可以釆取信函、电话、来访的方式,投诉处理机构对于投诉的信函要做好登记;对以电话、来访等形式的投诉,承办人员在接待时,要认真听取陈述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登记。

二、受理举报后该如何处理?

(一)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在受理工程质量投诉信函、电话、来访时,应认真了解和听取陈述意见,详细记录以下与投诉工程相关的内容:

1、工程基本情况(包括下程地点、层数、工程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开竣丁日期等);

2、工程参建各方名称;

3、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4、需要掌握的其他情况。

(二)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对工程质量投诉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信函、电话、来访登记(包括收讫及受理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投诉人的联系方式等);

2、向有关单位及人员初步查证落实投诉内容;

3、经初步查证投诉内容基本属实者,索取投诉工程的相关资料;

4、组织调查;

5、编制调查报告,提出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三)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对工程质量投诉应调查内容:

1、核查工程参建方履行建设程序情况;

2、查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

3、调查工程参建方执行相关强制性标准情况;

4、审查工程设计施丁图纸、文件,必要时对结构设计进行复核验算;

5、核查工程实体质量;

6、核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施工技术资料。

各地如果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都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写信给相关部门、来访的形式进行举报,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也包含着三种举报方式。在相关部门接收到举报信息后,应该立即核实,若发现举报信息真实的,应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但若是虚假举报,举报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公司拖欠工资辞职补偿方法是什么?
      因公司拖欠工资辞职补偿方法是什么?因公司拖欠工资辞职补偿方法是按照平时工资的两倍来进行补偿。在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要离职,首先需要书面向单位递交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信),理由要写上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要求单位发放拖欠...


·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什么关系?
      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什么关系?在劳务派遣中,存在着三种主体和三重关系。三种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重关系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有关系没劳动的“形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没关系的实际劳动关系,接受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劳务派遣...


·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有哪些
      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有哪些? 每一项工程的建设保障质量都是关键,虽然工程建设中涉及的人员比较多、需要的材料比价复杂等等原因,造成工程建设容易出现质量问题,但是只要建设工程时做好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就可以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避免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出现,也避免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可否税前扣除?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确定责任的,承担主体,一方需要对另外一方的损害来进行赔偿,这种赔偿通常情况下都是包括误工费用的赔偿的,因此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可否税前扣除?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可否税前扣...


·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了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了有赔偿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2.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


·非劳动关系用工工伤如何赔偿?
      在用人单位决定聘用劳动者后,一般会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其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是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会按照法律规范进行经济活动的,故而非劳动关系用工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对于此种情形,职员受伤后该如何赔偿? 一、非劳动关系用工工伤如何赔偿? 一般情况下,工伤赔...


·一、停工的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
      一、停工的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


·劳动合同退休解除有没有赔偿?
      劳动合同退休解除有没有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应该办理退休,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劳动者不能签哪些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能签哪些劳动合同1、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2、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


·分公司发放工资合同与谁签订?
      分公司发放工资合同与谁签订?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必须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处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分公司不具有企业...


·劳动关系仲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关系仲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