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国信用卡诈骗罪归谁管?

现在的信息时代,我们的信息在网络上被卖的也不少,信用卡就是很多人没有防范的一点。于是许多的不法分子纷纷喵上了一些信息透露很多且防范心不强的用户,用网络诈骗等方式去骗取金额,现实中我们被骗了可以去公安局报案侦查,可是信用卡诈骗罪归谁管呢?

信用卡诈骗已经违法,由公安厅进行管理。
1、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警方要先调查取证。认为构成犯罪的,按照规定程序采取相应的措施。2、对于犯罪涉嫌人的抓捕,采取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如传唤到案、秘密抓捕、网上通缉等。
信用卡诈骗罪法律依据:
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从上文可以看到,信用卡诈骗也是属于诈骗罪的范围内,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向公安局报案请求帮助,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不是自己被骗了,而是自己大量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银行可向公安局提出申请对你进行起诉。


·购买运输假币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购买运输假币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


·泄漏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近年来,侵害或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处于高发态势,既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又往往会滋生出许多与电信、网络等存在密切关联的其他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日益突出,必须依法予以惩治。因此,我国刑法对泄漏个人信息罪作了相关规定,那么,泄漏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


·非法经营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非法经营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百,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


·刑事公开宣判上诉期限如何计算的?
      一、刑事公开宣判上诉期限如何计算的?上诉权是被告人依法享有的、重要的刑事诉讼权利之一。被告人提起上诉不需要理由,只要是被告人提起的上诉,法院一般都会受理。但是,上诉是有期限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0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5日。上诉期限从接到判...


·行为犯是否有犯罪未遂?
      行为犯是否有犯罪未遂?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


·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也就是应该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 被害人是个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


·江苏省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国家招录的公务人员,虽说是人民的公仆,当时在具体管理国家事务的时候,也是要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的。如果有人在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时候,有妨碍、干扰措施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那么就要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江苏省关于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希望对您...


·数罪并罚如何计算 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数罪并罚其实很多时候是出现在同一个人犯数罪,侵犯了几个不同法益的情况下,此时根据实际的情况不同,对构成的各个罪名量刑之后,就需要数罪并罚了,而不会是简单的刑期相加。那究竟数罪并罚如何计算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


·敲诈勒索罪跟抢劫罪有哪些不同
      敲诈勒索罪跟抢劫罪有哪些不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目的有什么不同?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目的有什么不同?犯罪目的不同点在于,拐骗是为了收养,拐卖则是为了获利。但是如果拐骗后进行出卖,则性质就应定为拐卖。拐卖的最高刑是死刑。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作人质勒索钱财,则应定为侵犯财产罪中的绑架勒索罪,最高刑也可到死刑。二、拐卖儿童罪的犯罪特征是什么?拐卖儿...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哪些?
      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1、被害人 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所以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