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标准是怎样的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标准是怎样的?
城市里的高楼大厦目前基本上都会采用玻璃幕墙的设计,由于玻璃幕墙裸露在外,需要经受风吹日晒等各种极端天气,所以对玻璃幕墙的工程质量的监控,也是各个工程的重心之一。那么,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标准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幕 墙 工 程

本节适用于玻璃幕墙、金属幕墙、 石材幕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设计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确认文件。

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幕墙工程所用的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构件的连接节点。

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幕墙防雷装置。

幕墙的防火构造。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平米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平米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性。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每100平米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平米。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幕墙及其连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幕墙构架立柱的连接金属角码与其他连接件应采用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动措施。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0mm,钢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5mm。

隐框、半隐框幕墙构件中板材与金属框之间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应分别计算风荷载标准值和板材自重标准值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并取其较大值,且不得小于7.0mm。

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打注饱满,并应在温度15---30℃、相对湿度50%以上、洁净的室内进行;不得咋现场墙上打注。

幕墙的防火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决定防火层的厚度和宽度,并应在楼板处形成防火带。

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防火层的衬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不得采用铝板。

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

防火层与玻璃不应直接接触,一块玻璃不应跨两个防火分区。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和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单元幕墙连接处和吊挂处的铝合金型材的壁厚应通过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5.0mm。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砼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连接是,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承载力。

立柱应采用螺栓与角码连接,螺栓的直径应经过计算,并不应小于10mm。不同金属材料接触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幕墙的防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幕墙工程的设计应满足维护和清洁的要求。

二、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标准

玻璃幕墙的主控项目如下:

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全玻璃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

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玻璃的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mm。

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

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各种连接件、紧固件的罗双应有防松动措施;焊接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焊接规范的规定。
我国针对玻璃幕墙的施工,也做出了相关质量要求的规定,具体的检验标准参照上文,该标准不仅明确了玻璃幕墙所用玻璃的种类及厚度要求,还对玻璃夹层的材质也进行了明确,玻璃幕墙施工达不到标准的,不会给予验收通过。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


·公司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有多长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自己员工因为工作原因人身受到了损害之后,应该积极的作出处理,即使的为员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对事故作出相应的处理才行。而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也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公司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有多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司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有多长 《工伤保险条...


·工伤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现代这个社会,劳动关系可能被您提及到的次数越来越多,毕竟您都需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一个劳动上的关系通常来说,这种关系的建立是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签订来确立的,不过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是可以事实上确立这种关系。那么,工伤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


·实际上,法律关于劳动试用期的规定
      实际上,法律关于劳动试用期的规定,即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单位的用人风险,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那么,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呢,而若员工想在试用期离职又该怎么做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


·由于现在城市中房价都普遍偏高,对于很多工薪家庭而言,肯定是无
      由于现在城市中房价都普遍偏高,对于很多工薪家庭而言,肯定是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因此就会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但此时买房子的首付款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的,而这个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买房子交首付注意事项有哪些?下文中我们为做详细解答。1、要核实开发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


·建立劳动关系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去公司工作,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只要劳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那天就已经正式成立了劳动双方的劳动关系,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流程是什么呢?想必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本文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关内容,为您解答疑惑。 一、劳动关...


·允许工程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①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


·非法经营的员工奖金会被没收吗
      1、员工奖金是以经济手段的方式,对业绩突出的员工进行物质上的奖励,员工奖金制度是员工奖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弘扬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同时员工在收到奖金后能更积极主动的投身于企业文化建设当中,创造积极向上的员工氛围,以小带大,有利于企业内部进行良性竞争,提高员工的工作素...


·工伤鉴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由于工伤鉴定是一个涉及到法律权益的过程,所以我国是有出台工伤鉴定的相关规定的,以保证公民权利。由于每个人的工作不一样,涉及到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也不一样,可能发生的伤害也就不一样,而这需要有一定的标准来执行才能获得公正的工伤鉴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工伤鉴定的相关标准。 一、工伤...


·《劳动合同法》关于孕妇的保护条例
      《劳动合同法》关于孕妇的保护条例《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


·我国的劳动仲裁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劳动仲裁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