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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交同类指导性案例而裁判文书未予回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第十条“公诉机关、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指导性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回应是否参照并说明理由;提交其他类案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释明等方式予以回应。如果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中,没有对当事人提交的同类指导性案例予以论述说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参照该指导意见重新予以审理。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 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Y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涉外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特别规定
      涉外民事案件中的外国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提交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护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身份信息的其他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再审申请书的要求
      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www.njLawyer.cn。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 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


·当事人提交同类指导性案例而裁判文书未予回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第十条“公诉机关、案件当事人...


·再审材料补正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对再审材料的要求基本相同,但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对材料的份数要求不一样(如有的法院要求当事人人数+4),在递交材料时,一般窗口都会开具需要补正的材料清单,可根据不同法院的具体要求,进行补正即可。 材料补正不影响再审时效,只要在立案窗口登记,就起到时效...


·再审程序的特点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范围: 最高人民法Y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 1、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 2、高级人民法Y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 3、最高人民检察Y依法提出抗诉的; 4、最高人民法Y认为应由自己再审...


·申请再审的时间
      申请再审的时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六个月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P人员在审理该案时 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上述期间不存在中止...


·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区别
          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非常困难。  ...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www.njLawyer.cn。 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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