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无论孩子跟着哪一方,对方都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对方明明有能力但是就是拒不支付,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活中因为抚养费问题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但是如果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按协议或判裁定履行,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为人父母的基本道义。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缓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但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支付能力,另一方则要全额承担抚养责任。即使申请法院执行也没有会因没有财产可执行而没有实际意义的
二、关于抚养费问题的相关规定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9、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0、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2、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3、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14、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15、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法律规定了如果因为夫妻离婚,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前提是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对方确实没钱支付抚养费,只能由另一方暂时全额支付,待无力支付一方有支付能力的时候再申请执行,其实也不光是抚养费的执行问题,所有执行类案件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力支付,法律也无能为力。如果生活中遇到什么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咨询。
·一、被告离婚答辩状财产分割问题是怎么样的?
一、被告离婚答辩状财产分割问题是怎么样的?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获得国家赔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获得国家赔偿权的情形有哪些?
获得国家赔偿权的情形主要有十二种,具体如下:
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6种情形为:
(...
·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第...
·婚后才发现被重婚了怎么处理
婚后才发现被重婚了怎么处理?被重婚以后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无效并追究对方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重婚罪的刑事...
·涉外结婚补领的方式
在当今这个全球化的时代,跨国恋也是越来越普及了。那么随着恋情的深入,恋人们难免就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假如没有及时领取结婚证或者婚后遗失,涉外结婚补领的方式是怎么样的?那接下来就由来为你解答涉外结婚补领方式的问题。
一、涉外补领结婚证方式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
·男方不尽孩子抚养义务违法吗?
男方不尽孩子抚养义务违法吗?
众所周知,父母或长辈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这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而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方因种种原因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有的不懂法或法律意识淡漠的,根本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能不能通过法律手续去维护子女权益。那么,如果男方不尽孩子抚养义...
·哪些不能当做彩礼根据彩礼的目的性
哪些不能当做彩礼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
·一、最新婚姻法不想结婚都?
一、最新婚姻法不想结婚都有哪些原因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说明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
·婚姻法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得到完善,比如说我国的婚姻法。我国的婚姻法做了许多修改,其中就有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标准的相关内容,毕竟抚养权的问题一直是您关注的焦点。
一、关于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新法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
·一、青岛市抚养费标准年的依据是什么?
一、青岛市抚养费标准年的依据是什么?
青岛市抚养费标准2019年的依据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
·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因离婚后财产纠
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