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是什么?

关于劳动关系的知识,相信您都很清楚。在我国,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也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我们都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的。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的算法

1、公司提出和个人提出区别很大。

(1)如果公司提出,需要拿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合理理由,行政到销售是两个不同类型的岗位,单位要想以此为借口解约,需要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据,否则就是非法解除,非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2)个人提出,如果以单位违法事实为理由,也可以得到一倍的经济补偿金,但必须是单位违法理由提出辞职。

2、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正常应支付你半个月的工资,你的服务期还不到半年。

补偿金具体算法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6、47、87条规定。

3、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至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至满一年。最多可以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算法完全根据当月实发数支付,比如12月你的工资为2000,那么再发2000.包括你中间请假扣款和加班工资全部按照实际计算。

4、工资没有书面证据,要求单位举证,你只需按照实际工资主张即可,单位拿不出证据,或者这个证据未得到你的认可,单位承担不利责任。就怕单位举伪证,所以你最好提供你11月份的全额工资和12月份的工资证据,用以反驳单位的伪证。

5、劳动稽查流程可以走,主要是提供你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即可,你有11月的考勤和入职登记表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6、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工伤和患有职业病职工、女职工在“三期”内等原因,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否则应予以调岗。但应否协商后书面变更劳动合同,还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合理调整?!目前存在不同理解,所发生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是否构成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的,如果双方达成协议解除了劳动关系,那就要追究是谁先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因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是要依据是谁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行文至此,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点击下面的延伸阅读部分。



·工伤九级怎么赔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资与福利的不同是什么?
      工资与福利的不同是什么? 工资就是薪酬,也就是劳动报酬。福利就是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或稳定员工而自行为员工采取的福利措施。比如工作餐、工作服、团体保险等等。企业福利与工资、法定福利一起在满足劳动者生活需要,促进生产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企业福利与工资、法定福利又有严格的...


·劳动仲裁中由哪一方提出证据
      劳动仲裁中由哪一方提出证据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3.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


·我们都知道如果因工受伤是需要进行鉴定的
      我们都知道如果因工受伤是需要进行鉴定的,根据鉴定结果找劳动局和企业进行补偿,可能因为各省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其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江苏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江苏2018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实施〈工伤...


·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流程有哪些
      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流程有哪些? 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流程: 施工放线→基础混凝土内预埋螺栓→(钢结构加工制作)门式刚架吊装→吊车梁安装→钢梁安装→屋架、屋面板及屋檐板安装→墙面板安装→钢结构涂装。 一、施工放线 (1)按照设计要求,根据图纸要求,配合土建单位将标高、轴线核实...


·当事人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就解除劳动合同来看,可以通过法定方式解除,当然也可以是双方协商之后解除。但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讲,此时应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一)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


·八级伤残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八级伤残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种: ...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分类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比较重要的一类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产生是必然的,由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国家制定劳动法对劳动者进行保护,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在生活中比较普遍,但是关于概念性的东西很多人不太了解,比如劳动关系的概念与分类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此为您解答。 ...


·劳动合同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雇佣关系是随着产生社会分工的产生而出现的,雇佣双方都根据法律的规定存在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而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基于劳动合同实现的。近年来,我国劳动争议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到劳动关系的解除。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劳动合同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的相关问题。 当用人单位和员工出现...


·公司已经出具辞退证明员工要赔偿是否合法
      公司已经出具辞退证明员工要赔偿是否合法?1、符合法定条件的员工要赔偿金的行为就不合法,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


·公司辞退员工补工资几个月?
      公司辞退员工补工资几个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如下:1、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