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有哪些

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有哪些?

每一项工程的建设保障质量都是关键,虽然工程建设中涉及的人员比较多、需要的材料比价复杂等等原因,造成工程建设容易出现质量问题,但是只要建设工程时做好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就可以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避免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出现,也避免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的其他的问题,建筑工程的都需要知道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一、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1、健全质量管理监督机制   

现阶段,国内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工作仅仅局限于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但是在国外,工程咨询公司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包括前期管理、施工管理、设计管理、生产准备管理、采购管理、公关管理等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借鉴国外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经验,健全建筑施工的质量管理监督机制,确保督查人员对建筑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建筑物的质量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加强工程的成本控制   

有效的工程成本控制是实现建筑企业获取最大化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也是促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首先,施工单位需要牢固地树立成本观念,将成本的控制渗透到工程项目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其次,还应建立定期的成本分析制度, 定时归集单位工程的成本与预算成本的比较进行核算分析,始终保证亏损因素处于可控状态;最后,有条件的企业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建立合适的企业定额,保证企业在进行项目管理或者施工质量控制的时候做到心中有数。

3、加强施工全过程的监管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会有很多容易出质量问题的环节,相关人员应该注意加强这些环节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制定相关的预防方案,如施工人员一定要做好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工作,确保混凝土表面不会出现裂痕。此外,建筑工程施工要严格依据施工方案进行,保证施工的各个环节高效有序进行。在施工过程中,还要根据具体的建筑工程特点进行分析,适时调整施工计划,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及时解决,事后分析导致质量问题的原因,并总结一套科学的解决方案,有效预防此类质量问题的再次发生。

4、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工程质量验收,要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涉及每一个工序,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尤其要严格管理,不经验收,严禁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于影响建筑结构质量的关键工序,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分项工程,必须实行全过程监控。严格执行 “三检”管理制度(即施工班组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班组之间对施工质量进行互检、专职质量员对施工质量进行专检),留下相应的检评记录,此举有利于生产班组与质量管理人员对质量管理的标准和程序达成共识,促使质量管理工作进入常态。

5、加强建筑工程管理队伍的建设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是实现建筑工程管理必要条件,因此建筑企业要吸纳高素质的建筑师和专业工程师以及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建筑工程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优化建筑工程管理队伍的人员结构,以保障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增长。

二、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的作用

工程质量好与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成及使用时期长,只有合乎质量标准,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满足社会需要。

工程建设一般都耗费了大量的资金、人力。如果一旦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那么损失是十分惨重的,而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包括有提高工程建筑队伍的专业素质、加大加强施工过程和验收工作的监督等等,只要做好这些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和工程的投入使用。

·公司遗失劳动合同后应该怎么办?
      依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确立劳动关系以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关系到雇佣双方的权利和待遇。如果公司遗失劳动合同,将造成很大的风险和危害,一旦遗失合同,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规避风险呢?下面是律师360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


·下班途中接小孩放学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接小孩放学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途中接小孩放学算不算工伤? 接小孩子放学一般都不会按工伤来进行处理,但如果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被认定。 1、首先这位妈妈出现在事故现场的时间,是否是合理的时间。 如果这位妈妈由于早退提前去接孩子放学。那么她就不属于工伤。按照最新的司法解...


·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
      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诉讼期是1年,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


·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额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企业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满意员工的工作,可以通过正规手段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会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那么,企业应该使用的正规手段包括哪些呢?如果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赔偿金额又该支付多少呢?接下来,让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额赔偿...


·一、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吗?
      一、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吗? 员工离职不是必须提前一个月的,除非是自己主动辞职是需要提前30天的。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新劳动法裁员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
      新劳动法裁员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


·劳务派遣公司倒闭有赔偿吗
      有赔偿。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双倍工资有么?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双倍工资有么?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自行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劳动者自行辞职,属于自己的原因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又称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劳动者因为劳动争议的纠纷去保护自身的合法的利益,而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一种时效制度。具有一下特征: (1)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


·应在何时申请工伤认定
      应在何时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