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

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

在企业的工作的过程中,偶尔也会有工人受伤,这就是工伤,工伤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到协商不了的,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工伤受伤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伤问题的时候,如果没有能力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是有严格的条件,必须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接下来,我们就介绍一下具体的条件是什么。

一、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

请求工伤待遇属于社会保险待遇,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rn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的;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

3、本人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4、在刑事案中,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而没有辩护人的。

5、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6、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公民见义勇为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已被相关部门确认工伤并请求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用审查其经济情况。

三、申请工伤法律援助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

(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状等;

(2)工伤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工作证、员工证或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等证据;

(3)工伤者在受伤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

(4)工伤者经有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为工伤的职工工伤确认表;

(5)工伤者医疗终结后经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6)工伤者受伤住院期间确需人护理、补充营养以及需要继续治疗的医院证明;

(7)工伤者住院、在门诊治疗的病历和有关的有效的医疗费用凭证、购买残疾用具发票等;

(8)工伤者需要抚养、赡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抚养、赡养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证明;

(9)护理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发票以及护理人员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证明护理人因从事护理工作耽误工作而减少经济收入的证明(计算护理人员有关费用的人数不超过3人为限);

(10)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通过本文的介绍,您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应该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申请司法援助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当然法律援助是无偿援助。只要符合条件,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就可以获得帮助。工伤的受伤者在申请法律援助以后,就能够得到法律方面的专业帮助,也会积极的帮助您获得工伤的补偿的。




·市政道路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道路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各类工程在完工后,都是需要按照机既定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的,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现象,不得交付使用。为了人们出行方便,各地都修建了市政道路,在该项工程施工前,需要按照法律规范对验收的规定,制作市政道路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不属于工伤保险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保险的情形有哪些(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二、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


·我们工作后,单位按法律规定
      我们工作后,单位按法律规定都会给我们缴纳五险一金。虽然都缴社保,但您对它似乎并不了解。不同单位不同地区缴纳的费用应该怎么算,为什么有的地方五险一金扣的少?下面的我们为您解释社保缴费标准不同的相关内容。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那么工伤鉴定6级赔偿多少钱?六级工伤待遇主要...


·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怎么索赔?
      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怎么索赔? 一、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怎么索赔 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种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劳动者可以在任何情形下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提前通知义务;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满足相应的条...


·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
      现在人们都注重自己权利的维护,保障自己的权益。工伤就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伤害,这个是可以申请企业进行进行赔偿的。深二度烫伤在做完工伤鉴定后,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赔偿的金额不同地方也会不同,但是赔偿的项目差不多是一样的,那么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有代通知金吗?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有代通知金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三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三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一些女职工却将这些特殊规定片面地理解为,处在三期内,就可以“为所欲为”,用人单位在任何条件下都无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二、解除三期女...


·劳动关系的确认有哪些标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即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来证明。不过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劳动者的权益来说并没有保障,许多劳动纠纷都是因无法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那劳动关系的确认有哪些标准?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


·工厂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补偿?
       如果能在工厂上班还能签合同说明这个工厂是很正规合法的,但是尽管如此也是可能出现合同到期被工厂合法辞退的现象的,但是被辞退的工人肯定会因此失去收入而不能保证生活,所以此时就需要工厂能够给付适当地以工资为标准的经济补偿。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工厂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补偿?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