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童工违法吗?如何处罚?
我国对劳动者年龄是有要求的,但是每年都会有很多地方出现雇佣童工的情况。那么什么可以界定为童工呢?很多人认为雇佣童工没有关系,但是真的是这样的吗?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暑假童工违法吗?如何处罚的吧。
暑假童工违法吗?如何处罚?
多大年龄不算童工,《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 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
非法使用童工怎样判决处罚?
一、非法使用童工的判决之罚款处罚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第四条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一)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二)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一)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二)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三)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四)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二、非法使用童工的判决之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第九条"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六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国家禁止使用童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都应该知道暑假童工是违法的,无论是暑假还是平日雇佣童工都是违法的。并且童工作为劳动者是很难受到法律保护的,若您对于这方面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详情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们。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防止出现故意降低质量标准的行为存在,一般会向承建单位收取一定的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结束以后退还质量保修金。但是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制度是非常严格,必须在合同承诺的保修期内,不发生质量问题才会予以退还,下面我们就给...
·上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
上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务工人员在工作期间与企业常常会遇到劳务纷争,只要劳务纷争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相应范围,我们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为为自己讨回公道。上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由于不了解当地实际情况,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全国劳动仲裁胜算情况。一、上海劳动仲裁胜算劳动仲裁胜算...
·临时工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临时工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一、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
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的重要方面,如果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就会严重影响使用者的使用,甚至给使用者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威胁。那么,目前我国有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质量标准。
一、门窗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1、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确立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确立的,一旦确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合约纠纷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纷争。但是,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再打官司吗,接下来为您解答。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必须要写清楚吗?
一、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必须要写清楚吗?
1、应该写转正后工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转正后的工资,有可能转正后的工资也跟试用期一样。
2、劳动合同里,可以同时约定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的工资,其中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原则上...
·劳动法规定病假多少时间扣工资
劳动法规定病假多少时间扣工资?1、无论请多长时间病假都有可能会被扣工资,病假期间应当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病假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支付标准,病假工资和工龄、病假时间都是有关的。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
·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为了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就需要在双方之间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依法保障双方的权利。那么若是有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离职不发工资,应该怎么办呢?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
·劳动者的门牙碰掉了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的门牙碰掉了算不算工伤
一、劳动者的门牙碰掉了算不算工伤
门牙脱落一颗以上的属于十级伤残
门牙脱落就算不算无伤残等级,也可以享受除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待遇。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受伤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没有伤残等级,那么只是没有一次性补助金。员工的治疗费等治疗期间的...
·月薪制加班双倍工资怎么算?
月薪制加班双倍工资怎么算?月薪制加班双倍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加班费标准劳部发...
·超过60岁劳动关系上海如何认定的?
我们都知道,国家规定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为50岁,而退休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大多也身体健康能够继续胜任自己的工作,那么也应享有劳动者该有的权利。作为国家一线城市,对于超过60岁劳动关系上海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来简单说说。
一、工作者超过60岁上海如何认定其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