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温岭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抚养费,简单来说就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等等内容。我们知道,父母子女的关系是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的。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我国法律对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下面,我们以温岭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为例,为您进行介绍。
温岭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抚养费负担数额。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给付期限。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三、抚养费给付方法。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双方对于抚养费的数额争议是比较大的,同时,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对此,我国法律针对这一项内容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以便有法律可以遵循,减少更多的矛盾发生。对于浙江温岭的人们而言,可以参考一下我们整理的温岭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女性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女性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孩子尚未成年的话,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但如果夫妻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话,那么此时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该怎么来争取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


·离婚后财产判决有哪些规定?
      离婚后财产判决有哪些规定? 离婚夫妻在离婚后发现还有财产没有分割的,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的;或者在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按照判决分割财产,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禁止结婚的血亲包括哪些
      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中,就包括了禁止近亲之间结婚,而这里的近亲其实也可以理解为血亲。那法律中明确规定的禁止结婚的血亲都包括哪些呢?除此之外,还禁止哪些情况下的男女结婚?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禁止结婚的血亲包括哪些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逾期交房怎么办?
      1. 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如何约定?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2.《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


·一、上海结婚女方出多少结婚女方出多少钱?
      一、上海结婚女方出多少结婚女方出多少钱是没有统一的答案的,况且这也并不属于我国新婚姻法所规定的内容。男女结婚需要出钱出力的这些情况都是根据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如果女方结婚时要求男方入赘的话,女方的经济条件也比较好,那可能就不需要男方出一分的彩礼,所有的花费都由女方来出。上...


·发现被婚姻诈骗30万后应该怎么办
      发现被婚姻诈骗30万后应该怎么办?发现被婚姻诈骗30万后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


·抚养权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父母在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产生纠纷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进行判决。那么法官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所参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抚养权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


·如何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很多人都说结婚容易但是离婚难,这个难主要是因为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好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容易分。这些都应该双方在离婚时就协商好的,但是有很多夫妻对这些问题并不能协商,这时候就会向法院起诉,如何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


·假离婚财产撤销权允许行使吗?
      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破裂,本非喜闻乐见之事。但近年来发生了不少“假离婚”演变为真离婚的闹剧,甚至为此闹上法庭,而产生这类纠纷的集中在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上。那么假离婚财产撤销权允许行使吗?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离婚 “中国式假离婚”,是指中国大陆...


·离婚协议不履行如何起诉对方
      一、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该如何起诉在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应该怎么办呢?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