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律援助劳动法涉及的应该如何申请

法律援助劳动法涉及的应该如何申请法律问题在处理的过程是非常严格的,同时法律问题的专业性也是比较强的,一些没有经历能力请律师的朋友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解决劳动纠纷的问题的时候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于法律援助劳动法已经做了规定,这也是为了帮助您能够及时的解决好劳动纠纷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介绍法律援助有关的内容。
一、法律援助劳动法涉及的应该如何申请
法律援助申请人应按照以下要求递交法律援助申请材料:1、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先阅读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然后按要求逐项填写。填写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和理由,应尽可能叙述详细、清楚。填写完毕,申请人应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写明申请日期。如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2、代理他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法律援助委托书。申请法律援助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如受托人为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出示具有法定代理资格的证明。被代理人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的(如:10至18岁的未成年人),也应当在法律援助申请表等法律援助文书上签字。3、经济困难状况证明,除写明家庭经济生活的困难状况外,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的具体数字,如,×××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为人民币298元。4、申请法律援助提交的材料,应当提交材料原件并提供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申请材料经中心审核人员审核后,原件退还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原件除外),复印件交法律援助中心留底归档。
二、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一)一般条件。确因经济困难(以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为准),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二)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肓、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处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实施方式
三及下列法律事项,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刑事案件;(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4)肓、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实施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在劳动过程中,有劳动纠纷的,可以依据法律援助劳动法进行解决,必要的时候可以请律师解决,如果请不起律师的,不碍事,法律也为您提供了法律援助,只要向司法机关申请即可,您就能够获得司法援助。这也是法律公平公正的体现,如果还想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随着我国对于社会保障的重视,劳动保障监察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各
      随着我国对于社会保障的重视,劳动保障监察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来确保劳动保障制度的切实落地实施,那么在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怎样规定的?关于这一个问题可以咨询! 《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行为...


·一、扬州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扬州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


·预防高空坠物施工安全措施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加深,随处可见建筑工地,尤其是高楼建筑工地。建筑工地的安全措施有很多,也是为了预防有可能发生的意外。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施工安全更是安全守则中的重中之重,那么在工地中预防高空坠物施工安全措施有哪些? 预防高空坠物施工安全措施有哪些? 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


·旷工离职上个月工资发吗
      依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旷工的方式离职后,上个月的工资是需要支付的,用人单位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未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


·新入职的员工年休假相关规定?
      员工在企业工作,依法享有年休假。年休假是企业应当提供给员工的福利。然而,现今社会,许多中小型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歪曲年休假政策,向员工传达不实消息。众所周知,年休假的天数是根据员工本人的工作年限而定的,其参照的工作年限是累计年限,而不是本单位年限。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新入职的员...


·工伤认定怎么办理 (一)申报
      工伤认定怎么办理 (一)申报1、单位申报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情况,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有...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么?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么?这个应该会是很多人都会关注并且想要知道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如果劳动人员的工资被拖欠,而这刚好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就可以采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起的...


·在我国员工个人如何做工伤鉴定?
      在我国员工个人如何做工伤鉴定?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细则具体的内容 一、申请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这是法律赋予其的合法权利,但此时也要严格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操作才行。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时间做出了一定的要求,那到底这个要求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辞职是劳...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是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