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家赔偿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后当事人如何作为,或者误判者如何处理,这也是一些人思考的问题。许多人认为国家赔偿后只限于赔偿金的支付,但是国家赔偿后仍然有许多程序和一些其他的事情是需要解决的,其中包括社会解释,新闻公告等。国家赔偿也反映了一个政府的执政能力。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这里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做出的有效行政决定的上一年,所以若某个行政决定做出后又在后来因为行政复议而更改的,则以后来的这个决定做出的年份的上一年为准计算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3、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国家补偿金的来源也是纳税人的钱,国家补偿后当事人一般会受到较好的待遇,但是其身心受到的折磨,尤其是心理上的创伤却是无法弥补的。一些国家赔偿甚至是在当事人逝世后进行的赔偿。国家赔偿后社会的反应也是不一样,但是国家能够赔偿,也说明了一个政法的度量。

·如果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处理婚姻关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在生活当中,如果双方针对离婚的事情不能够很好的进行协商的话,其中有一方肯定会要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诉讼案件当中,就有原告和被告方,作为被告方来说,如果对方提起诉讼的话,自己应当做好应诉的准备。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生活中起诉离婚如何应...


·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


·未登记离婚后怎么写离婚协议书?
      未登记离婚后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未登记不是法律所说的夫妻,自然就不需要离婚或者写离婚协议书,法定夫妻离婚写离婚协议书则需要包括离婚双方的个人情况信息,然后双方各自表示愿意离婚结束关系,最后对于财产或者孩子的问题进行合理的约定等内容并签字就可以。写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具体内容:1、写明...


·一、夫妻离婚后抚养费谁付?
      一、夫妻离婚后抚养费谁付?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应当由不承担抚养的一方支付给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按月交付,每月固定的日子将费用支付给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费用标准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而有所不同,当然这是双方协议不成后由法院判决时依据的标准,如果双方协议达成...


·夫妻婚后的财产是否可以办理公证
      对未婚夫妻来讲,一般办理财产公证都是在结婚之前进行的。因此这就给很多人造成了错觉,认为办理财产公证只能在婚前进行。那么我国法律中是不是这样规定的呢?生活中,夫妻婚后的财产是否可以办理公证?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婚后的财产是否可以办理公证 夫妻婚后财产公证首先需要满足以...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私自处理怎么认定《民法典》(20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私自处理怎么认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


·“善意”的证明责任分配
      从当事人的立场来看,证明责任可以被概括为,当某个事实存在与否不明确时,某一方当事人将承担以该事实为要件的、于己有利之法律效果不获认可的危险或不利益。这种及于当事人的危险或不利益就是所谓的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由该定义可知,证明责任分配到哪一方,将很可能影响到裁判的结果。关于不动产善...


·诉讼离婚该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诉讼离婚该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收集证据很重要。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应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


·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亲人的逝世是一件令人十分悲痛的事情,但是余下的人却仍要坚强的生活。在为逝去的亲人处理财产时,会涉及到财产的继承问题,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产的范围、继承权和继承顺序。在丈夫死亡后其配偶拥有第一继承权,那么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一、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


·离婚举证要法
      离婚举证要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


·离婚后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如今,男女结婚的一般都会由男方给付彩礼给女方,需要注意此时结婚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因此要是结婚之后男女很快离婚的话,则此时可能就会涉及到彩礼返还的问题了。那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夫妻离婚后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