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两个男孩离婚归谁抚养,有什么依据?

两个男孩离婚归谁抚养,有什么依据?

当我们听到单亲家庭时,尤其是离异这种情况,都会有一些动容,不是为父母之间的感情而惋惜,而是替孩子难过,担忧孩子不能有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世界上的家庭有千万种,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也是各式各样,接下来想要解决一下两个男孩离婚归谁抚养这个问题。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本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孩子对于父亲或者母亲来说都是最亲近的人,因为他们是血脉相承的。不论父母之间出现任何问题,都不能波及孩子。尤其是有两个男孩的家庭,有效的解决两个男孩离婚归谁抚养这个问题,才能让孩子有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健康的成长。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会少分吗?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会少分吗?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会少分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相反而言,就是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少分。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为了显示民法典对过错方的惩戒,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比例上还是会体现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少分的司法原则。我国《民法典...


·申请国家赔偿委托书应该怎么写?
      随着老百姓法律意识的增加,近年来要求国家赔偿的案例越来越多。当事人不便亲自处理时,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国家赔偿事项,通常来说,代理人往往是律师。既然是委托,当事人就要写一份委托书。那么申请国家赔偿委托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一、申请国家赔偿委托书应该怎...


·夫妻有什么理由可以起诉离婚
      若夫妻一方要想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则此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自己的情况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起诉离婚的理由,要是不满足的话自然也就不能诉讼离婚了。那具体而言,夫妻有什么理由可以起诉离婚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有什么理由可以起诉离婚 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


·国企女干部退休年龄
      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目前政策下,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法律依据: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


·出轨方起诉离婚怎么判决
      出轨方起诉离婚怎么判决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


·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如何起诉离婚
      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如何起诉离婚 一、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要多久?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说白了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之后,最终才能知道夫妻是否能离婚,因此就必然会耽误一定的时间。通常法律中规定起诉离婚要多久?相信很多人都比较想要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多久?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


·犯罪嫌疑人家属请律师有何作用
      一、犯罪嫌疑人家属请律师有何作用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中的作用: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2、律师...


·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
      赠与的情况可以出现在各种情形之中,因此处理时的判断也比较复杂,尤其是在夫妻婚内赠与的情形,您都有许多探讨,那么不少的人就问了: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为了帮助您解决该疑惑,下面,就由为各位做具体的分析。 一、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 (一)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


·离婚后孩子改姓抚养费吗?
      离婚后孩子改姓抚养费吗? 离婚以后孩子是否改姓,都需要两个人共同协商后,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改的。如果孩子已经超过12岁还应该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是,另一方不能以孩子改姓为由不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孩子的抚养费还是必须给付的。这是两个问题,首先,夫妻离婚后,一方可能为以后的家庭生活...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如何处理夫妻离婚财产
      夫妻因感情不和而选择离婚,这是现在很常见的。那么对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是如何处理的呢?就财产而言,不同的财产,在进行分割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吧。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到第十九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