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业用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工业用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我们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一个法律凭证,就比如我们住的房屋必须要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这两个证都齐全我们才对该房屋有完整的权力。主要是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证书,那么工业用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呢?一起来了解吧。

工业用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1、首先看土地是国有出让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还是划拨。如果是出让土地,应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此合同在土地利用科签定。签合同时需准备环评报告,可研报告,立项备案,规划定位图等,经主管领导和市长签字后,

2、市政府出具“土地批复”文件,拿“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

3、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

4、30个工作日,然后开缴费单缴费,到土地局领证。

办理工业用地土地证需要什么资料

1、与转让单位签定协议;

2、报规划局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规划部门申请书;

2)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划委员会批复;

3)建筑总平面图(一份);

4)标明场地所在位置的地形图(四份;

3、报房地局审批须提交下列材料:

1)征地委托书(用地单位三份);

2)项目建议书﹑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委批复;

3)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及批复;

4)总平面图;

5)地形图;

以上材料报通州区政府的批复;

4、领取土地使用证程序

1)与地方或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向财政局缴纳出让金(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此项);

3)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4)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注:土地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工业﹑科教﹑体育﹑卫生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工业用地想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首先就要了解清楚土地是国有出让的土地还是集体的土地或者是划拨土地。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土地局今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具体的流程,应当按照土地局指示操作。

·厂里克扣工人工资怎么办
      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行政单位哪个部门负责辞退员工
      行政单位哪个部门负责辞退员工?行政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辞退员工,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


·建设工程质量的定义该如何理解?
      建设工程质量的定义该如何理解? 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性质:工程项目质量具有单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寿命长期性的特点。...


·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
      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 一、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 不需要支付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


·薪级工资怎么算 薪级工资是什么意思
      薪级工资怎么算 薪级工资是什么意思 很多劳动者在拿到工资的时候,都关心工资的组成,只关心最后的数字。所以,大部分劳动者对薪级工资是不了解的,也不知道薪级工资怎么算?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薪级工资怎么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


·四川省建筑工程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四川省建筑工程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在我国相关部门所制定的建筑工程法律法规中,对于做过建筑的朋友都知道国家所制定的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顺利施工,也是建筑工程合法施工的安全保障,所以建筑工程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是建筑工程施工方必须要了解的,只有了解相关的法...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和解或调解 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在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引导,促进当...


·劳动争议处置的方法有哪些?
      当今社会变动越来越大,在劳务方面的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多了,由此发生的劳动争议也随之增加。此时则需要企业和员工对争议进行解决。那么,在劳动法中劳动争议应该如何处置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劳动争议处置的方法具体有哪些吧。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处置方式有四种: 一、协商解决...


·上下班路上受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也可认定为工伤,但有两大限定:1、发生交通事故;2、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


·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