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集资诈骗2000万会判什么刑?

集资诈骗是犯罪嫌疑人以高回报率和假证明文件为诱饵,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以诈骗的方式实行非法集资的行为。集资诈骗数额较大、累计到10万元以上,公安机关就会立案审查,并且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判刑。那么,集资诈骗2000万会判什么刑呢?集资诈骗2000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属于集资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情形,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应当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集资诈骗2000万无论是在单位集资诈骗还是个人集资诈骗里都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这样的人将会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和巨额罚款。所以您在工作生活中要守法懂法,遇到集资诈骗行为要积极找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教师猥亵多人被拘会受到什么样的刑罚,认定标准怎样
      近年来教师队伍成为社会大众特别关注的人群,和以前教师的关荣事迹不同的是,近年来曝光出来的关于老师的事情不少都会涉及到一些老师猥亵同学、体罚同学等等的负面新闻,当然不管是不是教师如果猥亵了他人的话,都是会受到处罚的,那么教师猥亵多人被拘会受到什么样的刑罚,认定标准怎样? 一、所受...


·轻微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是怎样的?
      人吃五谷杂粮,就是脾气各异,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与人之间发生纠纷的情况在所难免,有的人自控能力比较强,可能发生几句口角就慢慢淡化了,但有的人情绪激动、性格暴躁,就可能导致冲突升级,甚至发生殴打受伤的情况,那么,轻微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轻微...


·便利的网络给各种诈骗犯罪份子也提供了新的作案手段。诈骗犯罪份
      便利的网络给各种诈骗犯罪份子也提供了新的作案手段。诈骗犯罪份子利用网络的诈骗行为被称之为网络诈骗,见得比较多的就是微信诈骗,很多人都是通过加陌生人然后被犯罪份子通过微信骗了钱。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微信诈骗达到一定数额也会构成诈骗罪。那么,微信被骗了5千报警有没有用?详情见下文。 ...


·占用农民租金不给是什么罪?
      占用农民租金不给是什么罪?占用农民租金不给是属于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


·非法贩卖个人信息几条入罪?
      非法贩卖个人信息几条入罪? 一、非法贩卖个人信息几条入罪? 贩卖个人信息超过50条属于“情节严重”,需要追求其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梅州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最新规定
      抢夺罪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公然的进行抢夺,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而在抢夺罪判刑的过程中会根据罪行的轻重以及各个地区的量刑规定来进行处罚。那要是在梅州市犯抢夺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


·渎职罪怎么办
      渎职罪会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国家机关工...


·拘役要戴手拷的情况有哪些?
      刑事处罚中有很多种形式,拘役就是其中的一种。法律中对拘役有着明确的规定,拘役有着一定的期限,并且处罚强度与有期徒刑等方式也不太一样,对犯人的对待方式也不太一样,那么,拘役要戴手拷吗?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会为您详细的讲解一下。 一、拘役要戴手铐的情况有哪些? 一般是不会的。在...


·票据诈骗罪的欺骗行为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欺骗行为是什么(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


·刑期刑满的监外执行要办理什么手续
      刑期刑满的监外执行要办理什么手续《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


·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限有多长
      一、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限有多长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