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结束婚姻抚养小孩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结束婚姻抚养小孩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一直和和美美的,有一些夫妻有时会因为一些事情而结束婚姻。但是,结束婚姻之后,孩子的抚养也成了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比如,孩子应该归谁,以及如果没有将孩子要来与自己生活,结束婚姻抚养小孩费用的标准是多少,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做出解答。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孩子生活费以离婚夫妻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也就是说,至少要满足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比如说,北京城市低保标准为480元/月,北京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00元/月,那么北京离婚孩子生活费的标准肯定要高于这个标准。

另外,我国《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参考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中,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呢?主要有两种: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共同负担,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三、新婚姻法中子女抚养的规定

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

1、抚养费用的承担内容。首先是以双方当事的的协议为准,只要在合法的基础上,双方对子女抚养费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抚养费承担的期限。父母双方结婚时有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义务,在离婚后仍然有共同负担子女抚养费的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子女抚养费用。

3、 抚养费用的范围。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4、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主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5、子女的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自子女出生时起,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止,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法。一般情况下,子女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对方无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因下落不明影响抚养费的给付的,可用其在离婚时应当分得的财产折抵其应当承担的子女抚养费。

综上,对结束婚姻抚养小孩费用的标准做出了回答,根据规定,首先应该满足最低生活标准,其次就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收入,在具体收入的基础上,收取一定比例的金额,如果有什么特使情况的话,比例会增加。支付抚养费的时候,可以选择一次付清,当然,也可以按月付清。



·国家赔偿申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冤案的发生有所无法避免,所以国家有国家赔偿来弥补冤案的发生,国家也正在整顿尽量减少和避免冤案的发生。国家赔偿是法院还没有给你定罪或者已经定罪了发现冤枉了你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国家赔偿申诉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婚后父母赠与财产离婚怎么分有离婚协议的
      婚后父母赠与财产离婚怎么分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


·夫妻在一起生活,当然不需要做什么事情都需要对方同意。但是对于
      夫妻在一起生活,当然不需要做什么事情都需要对方同意。但是对于一些重要的事情,可就不那么好说了。如果夫妻一方花钱满足基本的吃喝玩乐,那自然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私自把房子卖掉,那就不是件小事了。那么夫妻一方可以私自卖房吗?夫妻一方卖房是否有效?下文中我们为你一一进行解答。 一...


·诉讼离婚伤感情有没有什么根据
      在我国,如果想要结束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的话,可以选择的方法就是两种。无非就是协议或者是诉讼离婚,如果真的感情已经破裂的话,当然协议离婚是最好的选择。有些人在生活当中会觉得,如果说通过诉讼的方式选择离婚的话,会伤害到各方的感情。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诉讼离婚伤感情有没有什么根据? ...


·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第一阶段
      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第一阶段,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第二阶段,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


·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


·醉驾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但是,国家对于酒驾的禁令却屡禁不
      醉驾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但是,国家对于酒驾的禁令却屡禁不止。生活中,很多人不仅存在着酒驾的行为,而且还有无证驾驶的行为。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就比较严重了。但是,在量刑上,我国的司法建设中,有缓刑这一政策。那么,无证醉酒驾驶可以判缓刑吗?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一、无证醉酒驾驶...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


·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 ?
      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 ?一、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 诉讼离婚是离婚的方式之一,很多当事人多诉讼离婚的立案程序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怎么才算真正的立案,其实不管作为原告还是被告,诉讼离婚法院在立案后都会通知当事人的。诉讼离婚是需要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受...


·离婚协议书生效吗,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在现代社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吗?什么时候生效?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针对离婚协议书效力的问题做了详细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书生效吗?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需要注意什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我们国家的严抓问题了,不管是在哪一个地方,对于婴儿的保护都是要求十分严苛的,针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婴儿在其食品的配方方面有更加严格的要求,与成人不同的是,婴儿的配方除了要达到相关的安全标准以外,还必须要求具有相应的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