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合并的手续法律事务具体有哪些规定?

公司合并的手续法律事务具体有哪些规定?
企业之间进行合并多半是为了能够强强联合,然后不断增强竞争力。为了规范这一块,我国对企业合并的相关法律事务有专门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选择出符合自身发展战略的目标企业,制定有效目标计划,为成功并购打下基础。究竟公司合并的手续法律事务具体有哪些规定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公司合并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合并登记程序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公司需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应作出决议,并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义务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存续,被吸收公司解散,合并后存续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

1、合并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和合并各方股东会同意合并的决议(主要写明由哪些公司合并以及合并的主要内容)

(4)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合并公告的凭证

(5)各自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公司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写明合并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7)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8)验资报告

(9)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0)《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11)《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2)《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

(1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4)合并后需解散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5)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合并后解散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

(4)合并存续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的决议

(5)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和注销的决议

(6)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合并公告的凭证

(7)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新设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

1、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包括股东会决议、章程、验资报告、场地证明)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和合并各方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合并的决议(主要写明由哪些公司合并以及合并的主要内容)

(4)合并各方在报纸上发布合并公告的凭证

(5)合并各方各自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和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合并解散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合并各方的合并协议

(4)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和注销的决议

(5)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合并公告的凭证

(6)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综上所述,公司合并的手续法律事务具体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人事组织、市场占有率等,为预测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评估企业的价值提供数据,奠定基础。在了解了企业的经营现状,我们在此提醒您一定要评估了企业的自身的价值之后,需要判断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以正确选择所需并购的目标对象。还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专业人士为您解答。



·公司如何设立董事会呢?
      公司如何设立董事会呢?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董事。先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的人数,再由股东会选举董事,然后,经选举的董事召开会议,再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奇数,这样便于表决。董事会开会表决时,是实行票决制,即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这与股东会的表决方式不同。股东会...


·合伙企业法人股具体内容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人股具体内容有哪些 法人股简而言之就是说,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那么合伙企业法人股又是怎样的?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一、股权的形式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责任公司,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有限公司通过改制,成为股份公司。这样通过建立股份制,优化了股权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那么,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您具体讲...


·企业倒闭资产转移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企业倒闭资产转移会受到怎样的处理?按照《破产法》规定,企业倒闭破产后,会进入清算程序,支付员工的工资和对外债务。可是有些不法企业在倒闭之前想通过资产转移的形式逃避债务,那么企业倒闭资产转移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下面请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企业倒闭资产转移会受到怎样的处理根据《破产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股东什么意思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股东什么意思?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依照原则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


·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什么?
      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什么? 一、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什么? 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一种法律层面上的证据,因为对于公司来说,如果有相关的税务方面的证明的话,可以提交给法院,然后法院再进行具体的偷税罪名的审理的时候。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


·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
      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 投资担保公司的设立是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作为一个金融机构,自然要受到法律的监管,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公司业务,否则就是违法行为,那么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些整理,关于投资担保公司的设立以及工作流程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


·男方去世公司给抚养费归谁保管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总是受到很大的争议,因为这方面的判定是要从多方面来决定的,当前还有很多人对此都不了解。孩子归属判定后由于一些意外情况出现一方去世死亡的话就无法对孩子进行管理,这时候孩子的归属权就会进行变更。那男方去世公司给抚养费归谁保管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


·公司法章程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章程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任何组织都要有相关的规定来保障自己的企业能够正常运行,而一个企业如果要进行设置章程,就要按照相关法律来进行规定,公司章程,要符合国家法律才能执行,那公司法章程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性质、功能 ...


·公司股东死亡如何股权转让最合理?
      公司股东死亡如何股权转让最合理?股权转让一直都是公司股权最重要的投资方式,投资者常通过股权转让来提高收益,但是对于自然人来说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比如说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比如说死亡等等。在自然人死亡之后家属一般都会对自热人的遗产等进行变更或是转让,那么对于拥有股权的自然人死亡继...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