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金到底存不存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产生变化,有时候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转移相应的劳动关系,不少人认为在劳动关系转移的时候,劳动单位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金到底存不存在?通常,劳动关系的转移并非出自劳动者本人的个人意愿。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转移前后的工作年限是连续合并计算的。将来劳动者无论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都有相应保障。劳动者能否得到离职经济补偿,主要看在业务划转过程中原公司与新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如果双方约定由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员工将来在新公司离职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仅从入职新公司以后计算。如果双方约定,原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是由新公司一并承担将来员工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则员工主张现在获得经济补偿金将不会得到满足。1、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未造成劳动者失业,原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里只是“可以不支付”,当然也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靳女士所在单位选择了不支付。2、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工作后,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后新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对工作年限的计算,应当将原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在内,但原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已对劳动者依法作出补偿的除外。3、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均未改变,只是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为新用人单位;2、原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将劳动者调至新单位;3、因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工作调动;4、新单位与原单位系关联企业,在关联企业之间轮流订立劳动合同;5、其他合理情形。其实对于在劳动关系发生转移的时候,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是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的,也就是说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转移关系的话,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话。


·劳动局工伤认定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针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像工伤这样的事情,在我国是有着严格的法律制度来进行约束的。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还有少数一部分人不懂得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针对工伤认定这样的事情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局工伤认定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一、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流...


·公司拖欠工资不发哪里投诉
      公司拖欠工资不发哪里投诉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


·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
      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类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浮出水面,工程的修建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但若是企业对工程质量不严格要求,则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近年来,工程质量事故频发,但很多朋友还不了解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叫工程质...


·应在何时申请工伤认定
      应在何时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婚姻能乱写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婚姻能乱写吗? 是不能够乱写的, 二、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1、劳动合同情况: 包括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关标准是怎样确定的,签订的是集体合同还是个人合同,等等。 2、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情况: 包括劳动...


·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一、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一类工业用地的行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


·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职工受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此后还需要对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作出具体的伤残鉴定,之后再进行工伤赔偿。那具体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这是很重要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1、如果已经缴纳过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则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


·一、通讯行业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哪些内容?
      一、通讯行业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哪些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期间,可以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同样也可以主动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那么可能就会涉及到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那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 一、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聘用聘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聘用聘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是需要清楚注意事项,那么聘用聘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聘用合同又是什么呢?顾名思义,聘用合同是签订的一种协议,是劳动者和聘用单位之间签订的,所以,按照用人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几种合同。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关于合同的知识吧。...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