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邻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邻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您都知道,征地是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做出的决策,作为公民,我们应当支持政府的决定,积极响应政府政策。作为政府,在征地的时候,为了减少被征地者的损失,给于农民一定的补偿金,相信您对这个问题都比较关注。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以邻水县为例介绍一下邻水征地补偿标准。

一、领水征地补偿标准

第五条邻水征地补偿标准统一年产值,按照经省政府批准的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第六条邻水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组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在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减半计算。

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塘、库、堰及园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补偿,但不计算农转非人员。

第七条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大春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60%、小春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40%执行,大、小春交替时按大春补偿标准执行。

在征收土地范围内间种的林木、树竹,按1500元/亩的标准补偿到被征地组,由乡(镇)督促被征地组合理分解支付到所有权人。补偿后的树竹林木,由所有权人自行砍伐或移植。利用房前屋后零星种植的树竹,能移栽的自行移栽,必须砍伐的自行砍伐,适当补偿移栽费和砍伐费,补偿标准详见附件3。

成片种植的(0.5亩以上的)防护林、特种林、果树及其他经济林木、桑树、茶树、园林乔木及花灌木等,按附件4的标准补偿。未达到成片种植(0.5亩以下的)防护林、特种林、果树及其他经济林木、桑树、茶树、园林乔木及花灌木等,按1500元/亩的标准补偿到被征地组,由乡(镇)督促被征地组合理分解支付到所有权人。补偿后由所有权人自行砍伐或移植。

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实施征地补偿安置部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第八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扣减劳动力农转非人员失业保险集体应缴部分后的剩余部分)和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组,由被征地组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被征地组要按照政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用使用管理情况公开。

第九条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在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给个人。对参加社会保障的,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在扣减劳动力农转非人员失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后,首先用于缴纳被征地农民本人的养老保险金个人缴费部分,多余部分支付给个人作为生活安置费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中用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个人部分的,应在农转非手续办理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社会保险机构。不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生活(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单位在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监护人。

二、被征地人员安置

第十条被征地人员安置对象为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常住农业人口(含现役义务兵和服役未满12年的士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正在服刑及劳教人员)。

自《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依法婚嫁迁入的农业人口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人口,享受安置。

第十一条被征地组下列人员不享受补偿安置:

(一)《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非法定婚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的人员和其他违规迁入人员。

(二)《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增加(迁入)人员(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员除外)。

(三)《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出、死亡人员以及服役转干人员和服役满12年以上的士官。

(四)以前征地已安置的人员(包括以前征地应农转非而未转非的人员)。

第十二条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不享受补偿安置的人员,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根据自愿的原则,可一并办理农转非手续,但不享受安置。

第十三条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的人数,按照征收耕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组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确定。被征地组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为被征地组总耕地面积除以被征地组总农业人口。

被征地人员的年龄,以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之日为基准日,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年龄为准。

第十四条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年满16周岁及其以上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征地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一次性缴纳一定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其缴费基数为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20%(其中征地单位缴纳12%,被征地农民个人负担8%)。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征地单位从其所得的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扣减个人应缴劳动力失业保险费的剩余部分)中代扣代缴,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承担。征地单位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缴费基数的8%为其建立个人帐户。

(一)根据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被征地在城镇安置人员的实际年龄,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法(即满16周岁缴费1年,满18周岁缴费2年,以此类推,下同),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二)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应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纳年限达到15年以上(含15年),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金手续,并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数除以计发月数。

(四)在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死亡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死亡的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其个人账户余额及利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五)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并按规定向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第十五条政府批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之日年满16周岁及其以上的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本人坚持货币安置的,可由本人申请,经司法公证后,将其安置费一次性支付给个人。标准为征地时所在组人均享有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数额。

第十六条政府批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之日不满16周岁的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由被征地单位直接向其法定监护人发给生活(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征地时所在组人均享有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数额。

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是依照年平均生产值的10倍进行补偿的,如果在征地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于征地政诉讼案件涵盖多种具体行政行为,涉及许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关系繁杂,又是社会的热点问题,容易引发群体矛盾。所以建议您在当地找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的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蒲亭镇。 ...


·宿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使用土地目前是需要交税的,但是根据各地的情况不一样,相关的税率也是不一样的。现在国家征地也是会给予我们相应的补偿的,那么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呢?又是通过什么方式补偿的呢?我们今天就具体来了解一下宿迁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征地补偿实施细...


·最新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我们将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德宏州瑞丽市土地共...


·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所有?
      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所有?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镇用地需求越来越大,近年来,征地拆迁越来越频繁,对于农村来说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那么征地拆迁过后赔偿的安置费应该归谁所有呢?是集体还是个人?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的问题做出如下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一、征地补偿费用...


·四川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四川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蜀政发办[2005...


·公司注册地址重要吗
      公司注册地址重要吗?我们知道,注册地址是公司注册的必要条件。很多人可能都会疑惑,公司注册地址重要吗?不就是一个地址吗?下面就由我们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公司注册地址的重要意义。 一、公司注册地址必要性。 公司注册地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对于一个公司是十分重要的。 二、公司...


·异地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
      在了解异地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理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知道究竟夫妻婚后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能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也就不存在异地起诉离婚手续的说法了。对此,我们收集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异地诉讼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


·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不动产使用证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不动产使用证吗?不是,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农村征地补偿法如何规定的?
      农村征地补偿法如何规定的?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是什么?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是什么?土地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也非常多,依据土地纠纷类型,最有利的证据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征收补偿协议、土地承包合同等。二、土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1、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一个好办法是因地制宜。在农村,无论是村民之间还是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发生的...


·在我国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要多久?
      在我国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要多久? 公司办公地点变动后,是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如果变动的公司地址不跨区的话,本地变更大概10个工作日,跨区的话时间相对长一点,15到30个工作日。 变更地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为企业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为个人每...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