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

国家规定,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人,也名门禁止规定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得招用童工,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现在社会,还是有一些工厂招用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那么企业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用人单位招收童工犯法 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劳动法第十五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就禁止使用童工分别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收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工商户、农民、城镇居民使用童工”。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至十三条关于“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对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童工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对使用童工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二、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 1、认定赔偿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雇佣童工。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童工是指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对于童工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童工和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要明确童工致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最后要明确童工在工作中受伤该如何得到救济。?2、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明文禁止的用人关系理应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九十四条也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除此之外,我国多部法律法规严令禁止使用童工。因此,童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3、童工不能认定赔偿。正因为童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而成立雇佣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并不为童工缴纳工伤保险,童工致伤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不受《保险条例》的保护。?4、童工赔偿的救济有以下途径:一是应及时对童工加以救助;二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三是非法用工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四是通过法律途径诉诸司法。因童工致伤不能通过工伤保险的途径加以解决,而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加以救济。当童工在工作受伤时,应首先及时救助,确保童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最少损害。其次,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对童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如果单位不履行一次性赔偿金义务,则可诉至法院,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认定侵权责任,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从以上文章我们可以知道,首先,用人单位招用童工是犯法的行为,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后在用人单位不小心误招了童工,那么用人单位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首先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那肯定是要赔偿的,雇佣关系不受保险条例保护。


·劳动合同一般在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公司就应该和员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一般在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公司就应该和员工签订的,最迟不能超过入职时间1个月,在这个期间内员工有权对公司进行合理催促,那么下面就来说说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能否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无效需要赔偿吗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如单位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但是劳动者已经...


·最新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虽然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对于受伤劳动者来讲肯定是希望最终认定构成工伤,但并不是只要提出认定申请,就一定会认定构成工伤的。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下文中我们为您带来最新工伤认定条件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最新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固定劳动期限合同后,劳动合同到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之一。针对“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通知吗?”这个问题,我们将通过下面的分析,告诉您为什么不需要提前通知。 一、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率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


·一、员工无合同可否随时辞职?
      一、员工无合同可否随时辞职? 员工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可以随时辞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有哪些?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有哪些?对于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工程建设方可能最终选择起诉,现在新规定是诉讼时效三年,在这个期间内,也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根据民诉法,时效中断有法定事由,比如: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


·月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对于大部分劳动者来说,工资都是按月发放的。正常情况下,我们对工资没有异议,但是如果我们有请假就会扣除相应工资,这时我们就要弄明白月工资计算方法了。一旦发现不对的地方,我们可以及时向人事部门提出。那么月工资是如何计算的?针对这个职场小知识,我们来给您具体说一说。 一、月工资计算方...


·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
      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职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等,有时候会和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职工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更好的维权,职工应当聘请律师协助处理,为此支付一笔律师费。那么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


·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要想终止劳动合同的,要么是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要么是符合当事人之前约定的情形,当然在一些情形企业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那究竟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法律地位有什么区别?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法律地位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


·工伤鉴定赔偿不是说拿就一定能拿到的
      工伤鉴定赔偿不是说拿就一定能拿到的,会对你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定,只有对你的劳动能力,身体状况有了全面的了解,才会对相关赔偿起作用,所以工伤鉴定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工伤鉴定标准赔偿多少钱?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 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


·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
      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1、辞退员工补偿税前扣除标准以实际支付的补偿金为准。离职补偿金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2、违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