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伪造司法鉴定是什么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司法鉴定是法院判定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伪造了相关的司法鉴定报告,来获得相应的报酬。很多人会觉得在我国的刑法中并没有对相应的行为进行规定,其实不然,那么伪造司法鉴定是什么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一、定什么罪
可能会涉及到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玩忽职守罪等,具体需要根据案情来确定。
二、承担的责任
司法鉴定的鉴定意见作为很重要的一项证据,如果弄虚作假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三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事)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办案人可以向办理案(事)件部门申请重新鉴定:
(一)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因此,你方必须在提出具体意见的情况下才能要求重新鉴定。
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讨论,一般来说如果是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伪造司法鉴定,那么可能会涉及到相关的玩忽职守罪,当然也可能存在伪造证据罪。当然不管是涉及到哪一个罪名,伪造司法鉴定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他人或者是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样恶劣行为,应该及时惩罚,防止已经犯该罪的行为人还继续犯同样错误。那么醉驾吊销三年的相关法规是怎么样的? 一、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


·构成非法经营烟草罪的行为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罪名是没有非法经营烟草罪的,但非法经营烟草的行为,作为非法经营罪的具体犯罪情节存在。对于很多人来讲,不是很了解非法经营烟草的行为具体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烟草罪 1、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


·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理?
      死缓是针对那种罪刑恶劣,但又不是需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一般死缓的缓刑期限为两年,那么要是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话,此时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理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


·侵害名誉权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
      侵害名誉权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侵害名誉权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 2、主观方面的区别。侵害名誉权的主观过错,故意、过失均可构成。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的处罚是什么?
      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的处罚是什么?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什么(一)在犯罪构成上,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二)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主观犯意的目的和...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 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


·窝藏罪过了十二年了能判缓吗
      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即可以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审查起诉阶段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
      审查起诉阶段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是犯罪嫌疑人,此时并没有决定审查起诉,所以不能够叫做被告。审查起诉阶段也只是被告人,而不是罪犯,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称谓是“犯罪嫌疑人”,法院审理阶段的称谓是“被告人”,第二审诉讼中的...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合法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