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怎么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就是夫妻依行政程序结束其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的各个事项均无异议且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的手续了。那么准备离婚的夫妻怎么登记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怎么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的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的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认为确实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双方也已经对其共同的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同时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二、登记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夫妻双方除了可以依照行政程序,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还可以选择依诉讼程序离婚,也就是单独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选择何种离婚方式需要视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同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的离婚方式,会给夫妻带来不同的离婚后果。


·一、老婆拖着不离婚怎么办?
      一、老婆拖着不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之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


·离婚后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改变。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具体金额及支付形式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后期有变化,抚养费还可以追加。那么,离婚后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解下。 一、离婚后追加抚养费...


·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
      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一、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 按照规定支付了约定的抚养费外,要是未成年子女有特殊情况的,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就可适当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


·一、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
      一、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时机发生的必...


·出国无法抚养孩子如何归还抚养权?
      我们会发现,现在离婚的人群越来越多,当然主要是三十左右的年轻人,但是也不乏一些四十到五十左右的中年夫妻,因为各种婚姻的问题,无法继续婚姻,需要进行离婚等相关的手续。出国无法抚养孩子如何归还抚养权?这个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办理变更的手续。如果无法协商,那只有进行诉讼的手续,具体咨询专...


·孙子女对祖父母有没有抚养义务?
      孙子女对祖父母有没有抚养义务? (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无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


·在离婚案中,当事人可以在公安局立案后撤销吗?
      在离婚案中,当事人可以在公安局立案后撤销吗? 一、离婚案件可以立案后撤销吗 如果是民事案件,在法院立案后,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由法院审查后,下达民事裁定书,允许撤诉。例如“离婚”案件:由于我同被告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特向法院申请撤诉,请批准。撤诉,是指在人...


·大多数人在合适的年龄都会走入婚姻的殿堂
      大多数人在合适的年龄都会走入婚姻的殿堂,现在的观点认为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我国的习俗是在结婚前男方要给女方彩礼,女方带嫁妆。然而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婚姻走向结束,如果不能协议离婚,老公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退还彩礼钱怎么办,有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归还吗?请仔细阅读下文。老公...


·一、离婚财产执行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执行期限是多久?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在判决书上规定了履行期限,对方在履行期间内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的立案...


·一、离婚赔偿的法定条件?
      一、离婚赔偿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


·一、被警察发现家里造假烟怎么办?
      一、被警察发现家里造假烟怎么办? 制造假烟在我国就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