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四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很多事情都涉及到个人信息,可见,公民的个人信息变得越来越重要。就目前而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普遍存在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现在仅以四川省而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四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请继续阅读了解。

四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解释》明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为“情节严重”。根据法律精神,结合司法实践,《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设十项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大致涉及如下五个方面:

一、信息类型和数量。

公民个人信息的类型繁多,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住宿信息、交易信息等公民个人敏感信息涉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被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后极易引发绑架、诈骗、敲诈勒索等关联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基于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解释》分别设置了“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的入罪标准,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

二、违法所得数额。

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往往是为了牟利,基于此,《解释》将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规定为“情节严重”。

三、信息用途。

被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用途存在不同,对权利人的侵害程度也会存在差异。基于此,《解释》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规定为“情节严重”。

四、主体身份。

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案件不少系内部人员作案,诸多公民个人信息买卖案件也可以见到“内鬼”参与的“影子”。为切实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惩治力度,《解释》明确,“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认定“情节严重”的数量、数额标准减半计算。

五、前科情况。

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人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大,《解释》将其也规定为“情节严重”。

在此基础上,《解释》第五条第二款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也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档次的适用标准作了明确,主要涉及如下两个方面:

(一)数量数额标准。根据信息类型不同,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五万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即属“情节特别严重”。

(二)严重后果。《解释》将“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规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从文中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在情节认定上做出了更详细的说明。其中对于四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国家法律法规也做了具体的说明。只要触犯了侵犯个人信息罪的认定范围就会被立案量刑,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根据侵犯个人信息类型、数量等方面有关。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概念是什么?
      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很大,只要是涉及到毒品的,基本都是刑事犯罪,当事人会被判刑。在有关毒品犯罪中,有一项罪名是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这类犯罪虽然不常见,但是也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那么,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概念是什么?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


·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既遂?
      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既遂? 一、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既遂 (一)走私假币罪的对象 本罪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而且也破坏了国家对外的贸易管理。本罪的对象,既包括伪造的人民币,又包括伪造的外币。 (二)本罪的行为表现 本罪的行为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从...


·在我国治安拘留是行政拘留吗
      平常有些公民倒是可能听说过治安拘留,最起码您知道像卖淫嫖娼的拘留和杀人抢劫被拘留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可是很多人在第一次听到行政拘留的时候居然会认为这是针对我国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处罚措施,下面我们要给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治安拘留是行政拘留吗? 一、在我国治安拘留是行政拘留吗? ...


·公诉案件缓刑机会大吗
      缓刑是指对于已经触犯法律的犯罪分子,经过法定程序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且应当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在法院宣告犯罪分子犯罪后,暂时不执行其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验机构在一定期限内对犯罪分子进行考察,根据犯罪分子在犯罪考验期间内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其判处的刑罚的制度。对于公诉案件是否可...


·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责任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责任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责任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的法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玩忽职守的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


·在微信朋友圈散发谣言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是否构成诽谤嘴呢?刑法
      在微信朋友圈散发谣言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是否构成诽谤嘴呢?刑法关于微信诽谤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微信上诽谤他人属于网络诽谤的分支,归属于网络诽谤,所以,微信诽谤的认定标准以及人民法院对微信诽谤罪立案标准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也存在微小的差异。 刑法关于微信诽谤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


·荆州未成年犯罪判刑送到哪去服刑?
      一、荆州未成年犯罪判刑送到哪去服刑?未成年犯罪送到未成年犯管教所,未成年犯管教所是我国监狱的一种类型,监狱法实施之前,其在全国的名称都是少年犯管教所。未成年犯管教所,是我国监狱的一种类型,监狱法实施之前,其在全国的名称都是少年犯管教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关押和改造被人...


·挪用资金罪经侦如何处理?
      挪用资金罪经侦如何处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理,可以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认定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事实。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


·刑法中规定举报同伙立功减刑多少
      一、刑法中规定举报同伙立功减刑多少?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


·招摇撞骗罪量刑与诈骗罪是否一样?
      招摇撞骗罪量刑与诈骗罪是否一样? 一、招摇撞骗罪量刑与诈骗罪是否一样? 招摇撞骗罪量刑与诈骗罪是一样的,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 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