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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须知

一、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提出申诉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



未受理的。



三、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四、对刑事案件申诉有无次数限制



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案件提出申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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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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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申诉中的“新证据”: 刑事案件申诉中的“新证据”是指: 1、原判决、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 2、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发现,但未予收集的证据; 3、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收集,但未予质证的证据; 4、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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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案件如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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