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即期信用证如何贷款,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即期信用证如何贷款,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即期信用证如何贷款?
即期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
(一)准备贷款所需材料;
(二)进行国际信用证评估,签订贷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三)交易中心权利登记;
(四)发放贷款。
注:即期信用证贷款必须先将信用证交给银行审核,必须是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的信用证才能够贷款,而且贷款人也必须在银行有良好的信誉,如果这些条件都不具备,银行就不会贷款。
二、即期信用证操作流程?
(一)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二)买方向当地银行(开证行)提交开证申请书,同时交纳押金或其它保证,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三)开证行发出信用证报文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四)通知行核对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通知卖方信用证开立。
(五)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按照信用证要求装运货物。
(六)卖方在规定期限内,直接或通过交单行向开证行或保兑行或指定银行提交单据。指定银行指信用证可在其处兑用的银行,也就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七)开证行或保兑行或指定银行收到单据后审核单据。如单据属于相符交单,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
(八)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九)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十)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将单据交给买方,然后买方凭单据提货。
无论哪种形式的贷款,银行都会考量贷款人是否符合贷款的条件。而即期信用证贷款也不例外,其中信用问题是银行考量的重点,需要在银行可接受的范围内。贷款免不了提供所需的材料,以及签订相关合同等等,一系列流程之后,银行就会为贷款人发放贷款。


·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那具体来说,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1、《最高人民法院关...


·五年前的借条还有效吗?
      五年前的借条还有效吗?有效,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


·老公的债务老婆有义务还吗
      老公的债务老婆有义务还吗 一、老公的债务老婆有义务还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


·清理债权债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清理债权债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在公司清算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清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处理得好坏直接涉及公司清算是否成功,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等问题。因此,在公司清算中,一定要重点关注债权、债务的清理问题: 对于非国有公司来说,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尤为重要...


·债权人与担保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与担保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欠款合同中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然有些合同还有担保人,很多人对债权人和担保人不理解,不知道这两者是什么意思。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债权人与担保人分别是什么意思?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1、债权人 债...


·强迫写借条敲诈勒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迫写借条敲诈勒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强迫写借条敲诈勒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
      从民事行为能力上讲,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多数的民事活动都需要有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但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如果有效,而未成年自身又没有偿还能力时,债权人能否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讨债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讲述。 一、未成年人...


·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吗
      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吗? 一、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吗 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骗取贷款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骗取贷款罪就是利用欺骗他人、隐瞒事实等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金额的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刑法》第...


·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任意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吗?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任意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吗?对于债券公司,募集资金的方式是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进行的。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如果投资者进行投资,就与发行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而对于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那么,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任意的股份有限公司...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