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招女婿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双方离婚,肯定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但是现实中有很多想要离婚的夫妻,不清楚该如何分割财产。在实际婚姻中,是有上门女婿这一情况存在的,也就是男方入赘到女家。对于招女婿上门离婚的情况,我国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招女婿离婚财产怎么分?
招女婿离婚财产怎么分?
对于招女婿上门的离婚财产分割,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均等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具体分割的内容,如下: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四、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五、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七、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八、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九、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十、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在现实中,招女婿上门这一情况是确有发生的。对于招女婿离婚财产怎么分这一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与其他情况的夫妻离婚,并无太大区别。如果夫妻间的财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而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都应当均等分割。


·2023年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2023年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少分财产的条件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


·分居半年当自动离婚吗?
      分居半年当自动离婚吗?分居半年并不可以自动离婚吗,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是。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离婚判决书下来能马上登记吗
      有些人离婚是为了能够跟别的人在一起,因此在拿到法院的离婚判决后,就迫不及待的想要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离婚判决书下来能马上登记吗?如果这个问题搞不清楚,就很容易变成重婚。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 一、离婚判决书下来能马上登记吗 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 判决离婚后,...


·婚内财产分割的情况具体有几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
      婚内财产分割的情况具体有几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物权法上的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是一致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民法典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分割财产的情形就是属于物权法上的重大理由。法律规定了一方可以主张分...


·离婚开庭需要结婚证吗 ?
      离婚开庭需要结婚证吗 ?一、离婚开庭需要结婚证吗 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达到。其一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其二为诉讼方式,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


·没有感情了女方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没有感情了女方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


·男的想离婚财产怎么办?
      男的想离婚财产怎么办?男的想离婚,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平等分割处理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


·判决离婚财产保全的范围是什么?
      判决离婚财产保全的范围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诉前财产保全的概念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


·一、涉外婚姻离婚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涉外婚姻离婚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规定与国内离婚案件的法律规定不同。国内离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


·怎么处理离婚案中隐匿或转移不动产
      夫妻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一般都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的,此时如果双方都没有什么过错的话,那通常就是均等的来分割财产,但现实中有的人可能为了争取更多的财产,而选择进行隐匿和转移财产。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处理离婚案中隐匿或转移不动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处理离婚案中隐匿...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