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怎样找律师?
遇到了法律问题就去找律师这是现代人的共识。当然,律师也会尽可能的为您解决问题,其中也包括离婚官司。随着现在律师的数量不断增多,要想找到一个好的律师也成为一大问题。今天我们就来总结一下打离婚官司怎样找律师。
打离婚官司怎样找律师
一、及时聘请
遇到法律问题应及时聘请律师。一方面,律师会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另一方面,律师可帮助当事人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些当事人存有侥幸心理,不愿请律师,待到事态不可挽回时,再请律师。此时往往由于证据难以取得或已遭到破坏,或者已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已经进入某一特定诉讼程序,律师已无能为力。
二、审查资格
律师应持有由省、直辖市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应有省、直辖市级司法厅(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律师行业规则规定:律师名片除应印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内容外,还必须印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号码。名片上没有执业证号的,请注意用上述方式落实是否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律师行业规则还规定名片上不可出现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头衔。如名片有禁止的内容,请你细心辨认,以免上当。
三、了解机构
首先,律师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对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考察律师,一是注意在与律师的面谈过程中,如果该律师能详细地了解案情,分析出案情的关键所在及潜在问题,指出解决问题的粗略方案,这样的律师就可以考虑聘用;二是要认识到法律服务体现社会正义和法律公平,有其自身的特性,所以,律师的职业道德非常重要。负责的、有敬业精神的律师,通常会仔细询问、了解案情,也会认真向委托人解释有关签订聘用律师合同的情况及收费状况,并给当事人充分的时间考虑、选择。其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一个运转有序、管理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所以,请律师应该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因为律师法有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在律师与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二者中,委托人首先应当考虑的还是律师即案件的具体承办人的情况,对承办律师的选择才是最重要的。因此,委托人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指派自己指定的律师代理自己打官司。
四、怀疑承诺
一是要注意不要聘请拍胸脯的“三包”律师。打官司本身就是风险极大的活动,没有绝对的胜败。二是要注意不要聘请“关系”律师,律师大都为人正派,不会因为“关系”或小小油水就不顾饭碗跟你冒风险的。
五、签订协议
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一是对聘请律师费用不要马虎,一定要言明一审费用和二审费用分别是多少,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发票。二是授权应明确。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不明确授权范围。孰不知,由于授权不明产生的法律后果,授权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六、慎重付款
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话深信不疑,只要律师要钱,他都毫不在乎,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请办案人吃饭和找人疏通关系等活动费用更是大方,往往倾其所有。一旦官司输了方大梦初醒,直呼上当,后悔莫及。因此,对律师索要的按规定应收取的正当费用以外的所谓活动费一定要加以拒绝。
七、理解律师
律师独立于委托人,只能在法律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帮助其委托人。不要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律师身上,特别是目前在我国还不能根除“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非法治环境的现实状况下。聘请律师前的准备请律师帮助打官司之前,当事人要做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将自己所有的有关案情材料整理出来,使律师能够逐步了解案情。此外,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还必须向律师如实陈述案情,不得隐瞒、夸大或缩小,既要如实讲清自己有利的一面,也要如实陈述自己不利的一面,这样就可以使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辩护或者代理。此外,对于自己不便查找的有关证人或其他证据材料,可以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律师,由律师帮助调查和取证。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同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不应提出一些无理或不合法的要求。对于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的当事人,律师可以拒绝接受聘请。相信您对于打离婚官司怎样找律师已经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了。有时律师可能决定了一场官司的胜负,所以找一个好的律师不但是对自己利益的有效保证,也是对自己结束婚姻的最好交代了。感谢您的阅读,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无论是离婚官司,还是其他刑事官司找律师都有一个借鉴作用。
·不在户籍地时,离婚诉讼在哪起诉?
0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关于经常居住地,实践...
·诉讼离婚经过的步骤是什么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除了要求当事人符合离婚条件,同时提供相应的离婚材料外,还要求按照规定的步骤来办理离婚手续才行。不过很多人对诉讼离婚经过的步骤可能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经过的步骤是什么
离婚诉讼一般要经过下列步骤:
1 、起诉方...
·父母死亡,有谁抚养孩子吗?
父母死亡,有谁抚养孩子吗?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同时,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同时也是社会对父母的道德要求,没有尽抚养义务的父母除了会被群众谴责,还有可能构成遗弃罪。但如果父母死亡,有谁抚养孩子吗?孩子的监护人还可以是谁?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我们知道,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因此,即使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也必须有人对孩子进行抚养,但是很多人就有疑问,父母离婚,未成年人子女应该归谁抚养了?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
·离婚财产能否另行起诉
?
离婚财产能否另行起诉
?一、离婚财产能否另行起诉
1、民政局协议离婚 有四种情况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以下四种情况可以起诉:
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登记离婚后,一...
·有乙肝能争取子女抚养权吗
女方如果有乙肝离婚的时候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就非常小,因为乙肝是属于传染性疾病之一,孩子在没成年之前身体各方面的抵抗力和免疫力都是非常的低的,尽管现在乙肝有可以阻断和预防感染的科学途径,但像是这种情况,其实抚养权判给孩子父亲的可能性非常大。对于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一般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
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
·在复婚后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在复婚后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复婚后原来的离婚协议当然有效。按照性质来区分的话,其实离婚协议书就属于混合合同当中的一种,会受到《民法典》调整。而离婚夫妻一旦签订了该协议,并且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进行了登记备案的,那么就会马上生效,之后即使复婚了也并不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有效性。举个例子,如...
·离婚上诉多久自动离婚?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离婚后,若出现了感情破裂等情形时,是可以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定,通过协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后,不能较快的判决离婚,有些朋友会默认为,在上诉离婚后,过一段时间后,是可以自动离...
·结婚一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要退吗?
结婚一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要退吗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度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二)双...
·婚外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
婚外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