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想通过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话,此时要先确定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这关系到离婚案件是否会被受理的问题。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一)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被告被监禁的。

(二)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证据采集

(一)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二)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三)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四)房产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五)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六)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七)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八)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九)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都是遵循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在离婚案件中也不例外。但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情况比较多,这也就导致了当事人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选择具体的起诉离婚法院。

·什么情况下母亲想拿回孩子抚养权法院会支持?
      对于面临离婚的家庭来说,除了即将解除婚姻关系,回归自由与单身,还有一个无法忽视也避免不了的问题,那就是双方共同的子女。一般来说,子女的抚养权归于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较好的那一方。而今天,我们要和您探讨的就是什么情况下母亲想拿回孩子抚养权法院会支持?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离婚时小孩子的抚养费怎样分担?
      离婚时小孩子的抚养费怎样分担? 离婚后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则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小孩抚养费数额应该由小孩的具体的生活情况决定的,要满足孩子的具体生活条件,当然也要根据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经济情况进行调解和改变,不能强迫支付过多的抚养费造成一方的巨大经济损失。 在离婚案...


·我国厦门起诉离婚在哪里
      我国公民在处理夫妻之间的感情的时候,有些时候虽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是如果真的要离婚,也并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如果离婚过程当中有些事情处理不好的话,还可以通过起诉离婚,如果要起诉离婚的话,就必须要熟知对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以厦门为例,那么,我国厦门起诉离婚在哪里? 一...


·起诉离婚怎么调解,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有诸多的纠纷难以解决的可以求助于法院由法官审理后裁决,但是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在向法院递交诉讼状后,法院并不会立即的审理而是进行多方的调解,尽可能的让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对于那些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案件才会开庭审理。那么起诉离婚怎么调解?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其调解...


·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于违反政策超生子女的家庭,计生部门会给予一定的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的征收标准应该参考当地职工平均年度收入,以此作为计算的基数。一般来说,当事人收到征收通知书后,就应该及时处理社会抚养费。那么,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错判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错判国家赔偿新标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有哪些?
      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般来说,只有那些彼此之间有好感的才会组建家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家暴现象,此种行为是违反了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人身权益受到伤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此时,如果判决离婚,该民事主体可以得到的财产时对对方多的。 一、关于家...


·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
      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 在一种情况下确实是既不用抚养孩子也不用支付抚养费的,那就是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


·对于“不应当结婚疾病”的理解
          婚姻法第7条第2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对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明确加以列举,而是采用概括性的规定,至于哪些属于应当禁止结婚的疾病,必须由医学上进行鉴定。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


·一、夫妻双方离婚能分男方父母财产嘛?
      一、夫妻双方离婚能分男方父母财产嘛? 夫妻双方离婚不能分割男方父母财产。只能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男方父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列...


·我国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怎么判定?
      我国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怎么判定? 家庭暴力是社会民众家庭中经常发生的恶性事件,一般是指侵害家庭成员的人身健康、心理健康、以及干涉婚姻自由等事件。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到执法机关求助并要求暴力实施人赔偿。那么,我国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怎么判定?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