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

众所周知,毒品是害人害己的,其危害之大,毒品犯罪分子更是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国家对毒品犯罪分子更是零容忍,而总是有些人铤而走险包庇毒品犯罪分子从而从中获取利益。对此,国家刑法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出台了相关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1、《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第三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作虚假证明,帮助掩盖罪行的;  

(二)帮助隐藏、转移或者毁灭证据的;  

(三)帮助取得虚假身份或者身份证件的;  

(四)以其他方式包庇犯罪分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被包庇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二)包庇多名或者多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  

(三)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被包庇的犯罪分子实施的毒品犯罪进行追究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或者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大”标准的;  

(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价值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三)为多人或者多次为他人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的;  

(四)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该犯罪分子实施的毒品犯罪进行追究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近亲属,或者为其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不具有本条前两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归案后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综上所诉,国家刑法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也是非常严格的,只要做了涉及以上内容的一些包庇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情节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知法犯法的更是从重处罚。毒品的危险性人人皆知,毒品犯罪处罚也非常严厉。因此,当您发现毒品犯罪分子时一定不要因为亲情或者利益而包庇他们,您应该报警。

·受贿罪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山东省抢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抢劫罪一般属于严重犯罪,相应的刑法也会相对较重。正是由于罪行较大,所以有关部门在立案方面也是十分慎重的。而包括很多山东人在内,对于抢劫罪请律师的收费问题都不太清楚。那么,山东省抢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该如何量刑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职务侵占罪与抽逃出资罪有什么不一样
      职务侵占罪与抽逃出资罪有什么不一样(1)在主体方面,二者虽同为特殊主体,但其特定范围有所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宽得多。(2)在主观方面,二者都出于故意,但本罪没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目的,职务侵占罪则...


·未成年抢劫罪怎么判刑处罚
      在刑法上,未成年人有分成了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同的年龄阶段,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相同。对于抢劫罪而言,部分未成年人也是可以构成此罪的,那要是未成年抢劫罪怎么判刑处罚?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未成年抢劫罪怎么...


·最新犯罪中止的定义是什么?
      最新犯罪中止的定义是什么?刑法第24条第一款 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


·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应该要如何承担?
      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应该要如何承担?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我国《刑法》第18条...


·精神病人犯罪能否负刑事责任
      我们知道对于一部分未成年人来讲,要是犯罪的话是不被判刑的。而要是行为人的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精神处于非正常状态,那么此时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呢?关于精神病人犯罪能否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精神病人犯罪能否负刑事责任刑法对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除年龄上的限制外,还规...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先减后并来进行处罚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先减后并来进行处罚吗?是的;《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新罪的数罪并罚,执行“先减后并”原则。有...


·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受贿罪和行贿罪是对行性犯罪,也就是说,有行贿就会有受贿,有受贿也会有行贿。从罪刑法定刑法基本原则出发,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也是不同的。那法律中关于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


·拐骗儿童如何量刑处罚?
      拐骗儿童如何量刑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