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抢救费用由谁承担

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情况下,需要对伤者进行比较的抢救和后续的治疗,当然医院安排医疗力量进行抢救,并不是说免费的,那这个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抢救费用谁承担
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抢救受伤人员。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保证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从而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保障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安全。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首先将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的救助义务规定为一项法定义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的支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明确由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的费用。由于受保险性质的限制,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不超过被保险人投保的责任限额。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2、事故车辆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投保的责任险过期而未续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3、肇事车辆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二、交通事故对方不赔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车辆是由于第三方的责任发生碰撞、倾覆情况,则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先确认责任。
然后,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
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诉讼。
经人民法院立案后,书面请求保险公司先赔偿的,应向公司提供人民法院的立案证明,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先行赔付。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签具权益转让书,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公司,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不予受理。
现实中可以让保险公司先予以垫付,而最后的承担还需要看事故责任是怎样的。有可能是由肇事者承担,当然也有可能是由伤者自己承担。而要是在交通事故中出现肇事一方不赔偿的情况,此时建议走诉讼途径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有发生,但是我们许多普通百姓可能还不了解我国对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有着具体的规定,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许多遭到损害的朋友起诉至法院,但是由于不懂我们的法律规定,所以他的诉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现为您整理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目计算公式,以供您参考。 道路交...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收费标准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收费标准也是由全国统一确定的,对于高价购买的保险,很多车主都想要知道交强险是否可以做出理赔,哪一些情况下交强险可以理赔。今天整理了关于交强险怎么理赔及事故处理办法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交强险怎么理赔 根据《交强险条款》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未查获交...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能要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能要误工费吗 对方全责要求其赔偿误工费当然是合理的,如果只是自己开的私家车被剐蹭到了,在没有人受伤的情况下就不能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了。车身受损可以赔偿误工费的前提条件是营运车,所以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这是取决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实际情后果决定的。 交通事故中...


·交通肇事要赔偿哪些损失
      道路车辆的增多,使得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越来越大,交通肇事者也越来越多。既然是交通肇事就免不了财产损失以及相关的经济问题,这种问题应该能够被及时处理,否则就会产生更大的交通拥堵和许许多多的负面麻烦。那么,交通肇事后究竟要赔偿哪些损失呢?交通肇事后的赔偿数额包括以下方面:如果交通肇事...


·一、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


·看具体情况定。扣车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
      看具体情况定。扣车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调查事故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日。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


·一、逃逸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负全责是否合理?
      一、逃逸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负全责是否合理?逃逸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负全责一般是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45条...


·校车超载的后果有哪些
      校车超载的后果有哪些?校车是提供给学生乘坐,供学生上学放学使用的。在实践中,许多学校为了节约成本,即使校车超载也并未对此现象作出调整,导致校车发生事故的现象不断增多。因此,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将校车超载的情况也写入刑法,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校车超载的后果有哪些。 一、校车超载的后果 ...


·判刑后罚款不交怎么办
      判刑是指对罪犯给予刑事处罚,即在刑事领域中才叫判刑,而在刑事处罚中,没有罚款的说法,罚款是行政处罚,在刑事处罚中叫罚金。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属于财产刑,具有强制性。因此,被判处罚金的罪犯不交的,肯定会被强制缴纳,人民法院会对其采取查封、冻结银行账户、变卖其个人财产等措...


·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处3年有期徒刑吗?
       一、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处3年有期徒刑吗?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