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抵押是大宗交易,我们必须谨慎,因为这个事情搞不好会让自己损失很大一笔财产,所以不管房产抵押手续的收费是多少,我们都应该去登记。这样不仅给自己留个后路,也让别人放心。那对于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可以去相关机关问清楚,或者看下文的阐述。
一、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私有房屋抵押需提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房屋须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抵押当事人对所抵押的房产价值无法协商一致时,应由房产评估机构确定,并提供评估报告。
(二)公有房屋抵押需提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事业单位提供本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房屋须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抵押当事人对所抵押的房产价值无法协商一致时,应由房产评估机构确定,并提供评估报告
5、国有企、事业单位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原件
6、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原件
7、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原件
8、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原件。
二、房产抵押手续的收费,地方规定不同,下面以山东为例说明
1、住宅房屋房产抵押手续费按定额收取,抵押金额50万元以下的,每套(宗)150元,50万元以上的每套(宗)300元。
2、其他房屋房产抵押手续费在鲁价费发[2002]171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降低50% 收取。即抵押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2000(含)万元以下部分 0.7;2000-5000(含)万元部分 0.175;5000-10000(含)万元部分 0.105;10000万元以上部分 0.035;房产抵押登记手续费由抵押人承担。
以上就是房产抵押的相关问题,相信您也明白了不少,但是毕竟房子产权的交易比较重要,所以国家这两年也是严格规定了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目的就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稳定市场,那我们也顺应社会,积极办理房产登记。不懂的可以随时问律师。


·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否受法律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只要是双方经协商同意一致同意的,并且签署了解约协议进行确认的,不需要其它附加条件,就可以解除原有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


·婚前买房的情况不同时,离婚房产怎么分?
      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人们对于婚姻有了不同的看法。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成为了当事人争论的焦点,因财产来源的多样化,离婚财产分割也变得越来越复杂。那么,针对在购房时的多种情况,离婚房产怎么分?我们来具体说一说: 一、 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否可以?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否可以?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可以,因为只要其中一方愿意这样一种还款的形式在是可以的,对于债权人来说,他只要能够得到一定的金钱就可以了,当然这样的一种约定形式必须是真实的,如果是被他人在暴力胁迫下做出的无效。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


·一、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房产买卖纠纷诉讼时效应该是为三年的。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


·对于房产一事
      对于房产一事,新旧大都没有变迁,还是按照以往的老法子来处理问题。唯一改变的是,财产默认同化变成了必须尊重个人财产,不可以同化。意思就是以往是,随着结婚时间的推移,双方的私人财产会变成双方都共同享有的,而不分彼此。以下列举以下,其他情形。首先,结婚前就有房子的,那么房子的投资收益就...


·哪些情况下房屋不能出租
      哪些情况下房屋不能出租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有哪些
      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有哪些没买过商品房的购房者对商品房认购书可能不是很了解,它不是房屋买卖合同,而是开发商要求购房者签订的约定类似预购的协议,它是由开发商制定的,所以一般都存在很多陷阱。那么,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有哪些呢,也就是说商品房认购书有哪些陷阱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是否有权退房?
      

合同无效,意味着当事人所期望借合同达到的结果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合同自始无效,即应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应赔偿他方的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置业者与开发商订立的房屋销售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后,置业者则有权退房...


·房产纠纷有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纠纷有诉讼时效是多久?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定,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般时效。 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


·厂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厂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策上的变化,导致很多企业面对厂房拆迁的问题。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少企业将纠纷上升到法律高度,希望通过院来进行解决。那么,法律上对厂房拆迁有哪些补偿呢?厂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国...


·带租约二手房买卖 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缘由 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源于《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法律赋予特定对象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即租客在房东出售房屋时,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