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财产是平分吗

现代社会里面,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尤其是在离婚案件里面,因为婚姻关系中存在着很多的法律问题,也事关两人的切身利益,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既可以协议进行,也可以进行诉讼,那么夫妻离婚财产是平分吗?我们来了解下。
一、离婚财产分割方式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1、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2、如果协议离婚,则以双方协商的财产分割方法为准。即如果男方女方愿意,一方可以协商拿到所有财产或者一分不拿。3、起诉离婚则由法院判决。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一般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平分的,但是如果两个人有协议的话,也可以按照协议来进行,完全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另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过错则无过错的一方是可以申请多分的。


·2023哪些夫妻的共同财产?
      哪些夫妻的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之间有关婚内财产约定的看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来判定。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总结归纳出以下几点...


·人们对婚姻法补充规定有什么评价?
      婚姻对于国人总是神圣的,因此我国婚姻法对婚姻有关的具体问题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而新近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就是这一重视的具体体现。那么,人们对婚姻法补充规定有什么评价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


·天津河北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天津河北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一、天津河北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1、当事人持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


·男方外遇而且坚持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男方外遇而且坚持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男方外遇而且坚持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男方有外遇的女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在我国律师打离婚官司取证要多长时间?
      在我国律师打离婚官司取证要多长时间? 1、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的举证期限。在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前述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针对某一特定事实或特定证据或特定原因,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指定...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应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另外法律中也规定了,当事人之间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此时尚不能生效。那一般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应有哪些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


·女方不给探视权怎么办?
      女方不给探视权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是有权探视子女的,如果抚养方不配合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6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


·同居离婚财产分割该怎么进行
      男女如果仅仅是同居关系的话,那么要是分开是不会涉及到离婚的,一般说解除同居关系。此时也是要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协商处理的。那么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该如何分割呢?要是男女离婚的话财产又该怎么分割?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


·一、没有登记结婚的婚姻彩礼怎么退?
      一、没有登记结婚的婚姻彩礼怎么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


·婚前房产拆迁安置,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纠纷中请求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即夫妻一方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时间先于婚姻关系成立时间)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以及用该款项购买的房屋,是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在离婚财产分割的...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修改 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
      我们知道离婚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了之后,其实此时只能说协议成立,但并未生效,按照规定一般要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将协议书登记备案之后,那么才能生效。对此,签字之后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修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修改 夫妻在离婚时通常会签订一份...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