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租房终止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租房终止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很多人都有过租房的经历,租房的时候我们会和房东签署一份租房合同,对租期、租金等进行约定。由于各种原因,有时我们会提前终止合同,这时会导致合同违约,为此我们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那么租房终止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的?我们给您讲下这个生活中常见的问题。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的。因此,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2、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因此,对于违约金应该如何计算,应当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具体约定,并且在合同中写明,可以参考下列方式:(1)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2)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二、租客不承担违约责任情况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某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譬如租房是为了便利工作生活,如果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很可能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就可以事先和出租方约定,一旦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解除合同。2、找到适合的人转租,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综上所述,和房东签署租房合同后,如果是我们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那么我们需要支付违约金,通常违约金为3个月房租。具体租房终止合同违约金的数目,我们还可以和房东协商,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付,实在不行,再根据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我们提醒您,即便是要终止合同,也要提前和房东打下招呼,这样比较主动。


·一、离婚中房产分割的各类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中房产分割的各类情形有哪些?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


·一、贷款买房时需要什么证件?
      一、贷款买房时需要什么证件?如果是已婚人士,需要准备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如果是两个人共同贷款的话,配偶还需要出示收入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单位营业执照、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流水。如果是单身人士,需要提供...


·房屋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当事人之间要是建立了房屋租赁关系的话,此时不管是作为承租人还是出租人,固然享有一定的权利。但与此同时也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出租房子的过程中近年来总会出现一些纠纷,很多都是因为双方并不明确自己有哪些义务。接下来,我们就告诉您房屋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一、房屋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1、...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和发展商签订认购书 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 2、所认购房产的基本情况(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房产的总价); 3、订金数额、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


·按揭贷款买房的手续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的积蓄只够付房价的首付,因此,很多人买房都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具体来说,按揭贷款买房的手续有哪些?人们一般都是先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再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不过,如果购房贷款没批下来能退房吗?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


·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
      合法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


·婚前房产婚后帮助还贷 离婚有补偿吗?
      婚前房产婚后帮助还贷 离婚有补偿吗?一、婚前房产婚后帮助还贷离婚后补偿吗 针对这种情况,夫妻双方离婚时,婚前个人房产也会参与夫妻财产分割。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分割,应以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其中一半即为非产权方应得房产补偿款。 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通过中介买房子怎么收费
      通过中介买房子怎么收费 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应该向房东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东,但也要注意被黑。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3、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需到有关部门办理) 二、如何避免房产中介大量赚差价 1、最好是三方见面、透明交...


·天津房产继承公证规定是什么?
      天津房产继承公证规定是什么?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


·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房的房产性质是比较特殊的,是属于国家为了解决公民住房问题和发放福利的一种公产房。所以关于公产房的产权分配问题,在使用的时候和其他商品房是有所区别的。在某种情况下,公产房继承也是有所限制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房继承 新婚姻...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