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

受二手房价格相对便宜的吸引,很多购房者在实际挑选房屋的时候,往往更青睐于二手房。虽然二手房价格要低一些,但在实际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不必商品房交易的风险少,那究竟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
1、交易主体方面的风险。
即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的资格。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买受方支付能力不强或不诚实履约,出卖人不能得到全部房款。’
2、交易房屋方面的风险。
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人拆迁范围;房屋权属存有争议;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的共有房屋;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法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益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 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被依法査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交易房屋存有质董瑕疵,有的房屋甚至还有大量的物业及水电等费用没有结清等。 总之,二手房买卖中确认房屋产权的真实性非常重要。建议:买方在签订房屋买 卖合同前应到房地局产权产籍处査询房屋的权属情况,包括该房屋是否抵押、是否受司法限制等情况。只有在确认了房屋的权属,核实了房屋的产权类型等情况后,买卖双方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房屋贷款风险。
二手房买卖中大多数买方都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实践中常发生的纠纷是,为了达到居间合同的目的,很多中介公司承诺的可按 房屋合同价的几成办理贷款等。一旦办理不成,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事实上,银行对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审核比较严格,而且还会涉及对所交易的房产进行严格的评估作价以及相应的贷款政策等,所以,买方最好应在确认贷款银 行可以贷款的情况下再行购买。
4、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风险。
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应及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申请手续;若双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完成交易手续的,应积极采取防范措施;若双方发生房屋买卖纠纷,一般要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将房屋査封,防止房屋被转移。
二、二手房交易纠纷的解决方式
1、协商
协商,是争议当事人在自愿互让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和合同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由于这种方式是通过协商或谈判最终实现对争议的和解,故这种方式又称为和解。
协商解决争议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无须第三者介人,完全由当事人各方自行 解决其纠纷。由于协商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谈判达成协议来解决争议的,所以,当事人协商的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解决争议的协议实质上是成立了一项新的合同。因此,一旦当事人经协商依法达成 解决争议的协议,该协议即具有与合同一样的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和认真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
2、仲裁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纠纷的途径,并不是一种法定的诉讼 程序,而且,进入仲裁程序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 或者是在争议发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只是一方当事人单方面提起仲裁,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机构专业性强,仲裁程序比较简单,不像审判程序那么严格复杂。但是,仲裁机构对自己作出的裁决,无权强制执行,若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诉讼
房地产纠纷的诉讼解决,是指由人民法院在房屋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 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房地产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实行两审终审制。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无论是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购房者都需要综合各方面情况之后才决定是否购买,否则的话就会因为交易过程中的风险,而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人说二手房交易的风险与商品房交易的风险不同,但其实还是差不多的。而二手房在别人实际居住过一段时间之后,更清楚房屋的质量问题。


·一、交通事故二次开庭多久下判决书?
      一、交通事故二次开庭多久下判决书? 两次开庭时间,没有法律规定,这个由主审法官掌握,但不能超过时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要分情况。车辆停在路边被撞的,如果停车没有影响地其他车辆出行的,停车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全部由致害人承担责任;如果有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比如违停或者是占用应急车道等,一般要承担次要责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在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是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伤情之后,才能确定补偿金额的,若第一次工伤鉴定存在鉴定程序等的失误,受到损害的劳动者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再次提出鉴定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第二次工伤鉴...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一)轻微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一)轻微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 平时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大多数属于小型交通事故,对于此类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是,即使是小型交通事故,也要保障自己因此受到的损...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


·一、人伤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人伤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


·交通事故的时效问题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


·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不需要报保险
      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不需要报保险,由我方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我方有人员受伤比较严重的,对方才需要报保险公司,因为在交强险赔偿中,无责任的一方也要赔偿全责方伤者的医药费等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12月15日,...


·汽车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汽车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汽车质押合同范本 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


·购买交强险需要缴纳多少
      购买交强险需要缴纳多少钱作为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交强险是所有机动车都必须要购买的,否则的话一旦被发现就要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做出相应的罚款处罚。而在具体购买交强险的时候,所需要交纳费用也是不一样的。那么购买交强险需要缴纳多少钱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购买交强险需要缴纳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