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设立条件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
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由于国家政府还尚未出台关于私募基金的相关政策,相比之下要注册一个私募基金公司会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非常之多且相对困难的,而其中注册资本与投资数额相对较大,并不是每一个想创立公司的人所负担得起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全部内容。


·合同到期后发现怀孕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
      合同到期后发现怀孕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不可以,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


·律师事务所公司法规定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律师事务所公司法规定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公司经营的时候可能会遇到生意上的经济纠纷需要请律师来解决的情况,但是律师之中也是会划分类别来受理相应的案件,尤其是公司发面的案子就需要到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的公司法律师。下面一起来看看律师事务所公司法规定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律师事务...


·公司费用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费用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公司费用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费用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费用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


·公司法人但我是傀儡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想要开办起来,必须要有法人代表,这个法人不一定是这个公司的老板,也不一定有股份或者权利,只不过是挂名而已,就好像傀儡一样,没有股份没有权利的法人其实风险是很大的,因为法人就相当于是这个公司的负责人,在法律上这个公司就是你的,如果公司出了什么事情,首当其冲的就是法...


·在我国什么公司有他项权?
      在我国什么公司有他项权? 需要办理他项权证的这种事情也不仅是针对普通公民个人的,因为公司有的时候为了资金的正常运转也有可能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司能够抵押的资产也是属于公司的一些跟借款的数额相匹配的不动产,在抵押登记办理好了以后,等于公司也是有他项权来约束的。那么,在我国什么公司...


·电子商务企业融资办法主要有哪些
      电子商务现如今在商业贸易活动当中已经被广泛的运用,也因为电子商务的存在,才导致线上线下经营现如今还处于一个互相适应的阶段。我们单就电子商务这一交易模式来说,电子商务依托于互联网,而在互联网这一平台上可提供给消费者选择的渠道非常多,电子商务的企业长久的发展也离不开融资。那么,电子商...


·侵犯企业名称权有哪些?
      侵犯企业名称权有哪些行为 一、侵犯企业名称权有哪些行为 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 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名称权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


·怎样注销有限股份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手续及流程如下:1.先去注册地国税办理注销,同时可办理工商的注销备案。国税办理注销:先去领一张注销申请表格。2.去国税的同时,可以去工商的备案。3.地税注销:带着国税的注销证明。4.工商注销:注销公告登报45天后,带上相关材料:公司清算报告、公司股东会清算决议、注...


·一、在公司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在公司可以随时辞职吗?不能随时辞职,辞职分三种情况处理: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提...


·公司因为事假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因为事假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公司需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事假员工可以辞退,公司才能辞退请事假的员工,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员工双倍工龄年限的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给予双倍的补偿。补偿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本人二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在一年...


·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泄露商业秘密给权利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