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违约金一定要按合同给吗

违约金一定要按合同给吗 一、违约金一定要按合同给吗
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二、违约金与赔偿金可以并用吗
对于违约金,合同法摒弃了违背市场经济或自由经济原则的惩罚性,使它回到了应有的赔偿性,并坚持合同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将违约金分别情况来对待:
1、对于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
如果说在合同法生效前,违约金和赔偿金可以并用,其目的主要在于充分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在判令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后仍不能补偿受害方的损失的话,那么在合同法生效后,它的赔偿性就很明确了。尤其是在确定了违约金数额调整制度后,一方面,借助该制度完全可以避免上述情形的发生,因而已经没有必要规定违约金与赔偿金并用;另一方面,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合同法确定的违约责任制度,确定了它的补偿性,而否定它的惩罚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不管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还是赔偿金,其目的都不过是补偿受害方的实际损失,其性质属于赔偿金的预定。基于此,也决定了违约金与赔偿金不能并用。
2、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
通说认为它是惩罚性违约金,理由是它不论这一迟延履行是否造成损失,都得承担违约金责任。而这时违约金与赔偿金亦不能并用。
在实践中,对于违约金略高于实际损失的,立法并不鼓励通过诉讼清算、削减。这时,您就需要合计一下,究竟应该选择哪种方式去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才能最大的弥补自己的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现实中。违约金一定要按合同给的情况总归是比较少的。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现在很多上班族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租房的时候都要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实际生活中,有些房东会因为各种原因中断租赁合同,造成合同违约。通常房屋租赁合同中会约定违约金比例和赔偿范围。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本文就这些您比较关心的问题,具体解释一下。 一...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几种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几种1. 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


·诉讼期间合同解除权纠纷可以撤诉吗
      诉讼期间合同解除权纠纷可以撤诉吗?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撤诉,撤诉的条件是:(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处于同原告相同地位,也可申请撤诉,但他的撤诉并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诉讼的正常进行。(2)撤诉必须是原...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因为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当然也可以是因为出现了法定的情形而导致解除。但对于当事人来讲,在实际解除了合同之后,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到底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解除后债...


·可变更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变更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里的乘人之危根据《最...


·签订的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签订的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两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两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合伙合同主要内容 合伙合同一般包括合伙人信息、合伙宗旨、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地、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期限、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禁止行为、合伙的终止和...


·财产质押合同的内容以及注意事项
      财产质押合同的内容以及注意事项 一、财产质押合同的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了解购销合同违约金到底有没有上限,因为现代人们法律知识的薄弱,双方当事人也因此产生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不仅牵扯大量的精力,还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为了更好地让您了解并会运用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的知识,我们今天就为您讲解一下相关知识。 ...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我们整理了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认定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从我国有关现...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