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理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国家也相应的出台了各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各个地方在国家出台的条例上结合地方特色,也推出了各个地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四川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也在其中。下文中,我们将为您带来详细的四川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方面的信息。
四川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的内容
(1)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方面:
依据:合同约定的总体进度计划、分解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
1、通过核对周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周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对总体进度计划的保证力度,分析目前进度状况,分析进度提前及滞后的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2、检查监理进度控制措施,督促监理做好进度控制工作
3、检查施工单位的投入情况(包括对投入的人员、机械设备、周转及施工用材料、管理组织的检查)综合评价投入保证进度的力度,对不足的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2)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方面:
1、参与工程计量,真实反映上报计量的工程量
2、根据合同约定及计量结果,如实签批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3、严格控制合同外签证,对发生的合同外签证要会同监理一同计量,真实反映签证情况。
4、谨慎处理工程索赔,把好建设单位签批关,通过监理或亲自掌握第一手资料,监督并发挥监理在处理索赔中的有利条件,争取做到不赔或少赔。
(3)对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方面:
1、合同的收集:收集所签的合同,认真研究合同,争取做到本方不违约。
2、通过现场检查,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承建商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解决。
3、监督监理单位对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
4、根据现场进度情况及时签定甲方分包项目的分包合同。
(4)沟通与协调
1、例行会议沟通,掌握需要甲方协调解决的事宜并及时解决.
2、通过现场检查及各方的信息反馈,及时协调出现的矛盾。
3、外部关系协调,是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的主要协调方向,包括对设计的协调和对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协调(质监、安监、建设局监察部门等)
(5)安全文明卫生
1、管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文明工地施工标准,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
2、熟悉条例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移交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即使办理安全生产建设方应提供的资料等)
3、审核监理对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规划及实施细则,并督促实施,检查监理安全管理台帐。
4、检查项目的安全文明管理组织是否良性运转,并能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5、日常抽查:
①监理方和施工方的安全管理检查记录
②现场三宝四口情况检查
③对投入使用的机械用具检查
④脚手架检查
⑤施工用点检查
⑥文明施工检查
⑦现场卫生状况检查
我们在上文中从施工的质量,环境,投资,安全问题和进度等方面对四川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工程建设关乎百年大计,关乎百姓利益,关乎社会安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中应当谨慎进行,安全操作,对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劳务费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劳务费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1、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


·一、员工主动离职补偿金是多少?
      一、员工主动离职补偿金是多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现在不少人到陌生的城市打工,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人
      现在不少人到陌生的城市打工,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人们找到满意的出租房后,会和房东谈些条件,双方达成意向的,签署房屋租房合同,对房屋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如果不想搞复杂的话,也可以签署份简易合同。那么,租赁房屋使用简易合同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租赁房屋...


·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是如何规定的?
      由谁来提出工伤鉴定的申请,由谁来进行认定,这些在我们国家劳动法当中都是有明确规定的,现在对工伤鉴定的手续都是越来越健全,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利益,我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广大劳动者能切实的维护好自己的利益,针对工伤鉴定,我们为您举了一个苏州工伤伤残鉴定的例子,您可以参考一下。...


·有工伤辞退员工补偿包括哪些
      有工伤辞退员工补偿包括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要是用人单位辞退工伤员工,首先需要按照《劳...


·监外执行人员的工资如何发放?
      监外执行人员的工资如何发放?监外执行是不可以工作的,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恶意骗取解除劳动关系赔偿
      恶意骗取解除劳动关系赔偿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


·工伤认定时效一年截止了怎么办
      就是因为员工的工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配合,所以我国对于工伤认定的有效时间就比较长,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之内,应该说劳动者是有充分的时间做准备的。在正常情况下超过一年的话,社保局是不会再受理当事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的。可是因为非自然原因导致延期的话,劳动者就需要知道工伤认定时效...


·劳动能力鉴定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劳动能力鉴定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一、与单位协商 能够和平解决的何必用暴力解决呢!毕竟到法院起诉也是要花钱的,还费时间费精力。工伤鉴定以后我们就可以依据鉴定标准计算出具体的赔偿数额。如果单位给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就可以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如果单...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在于什么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在于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俗称的辞职。员工辞职的原因有很多种,很多人都会觉得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是自己主动辞职就不会有任何补偿。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