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纠纷中的适用是怎样的

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纠纷中的适用是怎样的? 一、举证责任倒置的含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程有无过错承担举证的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举证责任倒置”。
二、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纠纷中适用的原因
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而在医疗事故赔偿的案件中,患者的确存在举证方面的障碍。为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实现实体法保护受害人的立法宗旨。自2002年4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确立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分配原则。其原因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医疗服务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在通常情况下,患方不可能具备相应的医疗知识,对医疗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难以了解,因此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中有过失行为。
其次,诊疗护理虽都有病历记载,但这些病历都在医师或医院的实际控制和支配之中,患者无法接近或获取。即使卫生部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中,对病历的保管与查阅作出过规定,对患方也是大为不利的。
再次,有些情况下,如患者处于无意识状态、死亡等情况,对医疗行为有无过失不可能认知,也就更不可能举证。以上三条理由,最终说明:患者无法窥知医方控制领域内所发生的事件经过,通常处于无证据状态,而医方对于自己领域内所发生的侵权行为,较容易了解真相,也更能接近或占有证据。
综上所述,“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是公平公正解决医疗诉讼案件的需要。
三、医疗纠纷中适用的举证责任倒置的特征
1、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为法定举证责任倒置,必须适用,法官没有自由裁量权。
2、医疗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为部分反驳主张举证责任倒置,即过错和因果关系反驳主张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举证责任完全由医疗机构承担,作为原告的患者就不承担举证责任了,首先原告应提供其在该医疗机构就诊即与就诊机构存在医疗关系和原告有损害后果。由于医疗侵权纠纷中,实行的是过错责任推定原则,所以,在原告提供了上述证据后,举证责任就转移到了医疗机构身上,就首先推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机构就必须证明自己在医疗活动中没有过错和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医疗机构就要承担医疗损害赔偿的责任。
四、应当正确识别“倒置”
固然,在处理医疗事故的案件中,人民法院在举证方式上实行其“举证责任倒置”有其合理性。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被告对其所否认的原告主张的所有事实都负有举证责任。即被告举证责任时,就是举证责任倒置。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在一个诉讼中,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有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同样,在医疗侵权纠纷中也是如此,并不是所有的举证责任都在医方,而患方不需要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要有四个构成要件:行为人的行为要有违法性;行为人要有主观过错;有损害结果;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只要求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有无主观过错两个要件上承担举证责任,并不是所有的举证责任都倒置。
但是,在医患关系中,患者是相对弱势的群体,医疗机构在举证时,有比患者更多的便利条件,在取得证据的能力上优于患者。所以,法律是向弱势的患者倾斜,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以往患者自行取证难的问题,更好地保护了患者的知情权,尽可能地避免了医疗行为中患者与医务人员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问题。这一新规则,是符合司法实践发展要求的,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措施。医疗机构也要了解患者的权益,并尊重这些权益。同时,医疗
机构和医务人员也要了解患者的义务,在抗辩时,多从患者是否违反了医院制度、是否侵犯了医务人员的人格、是否对医疗积极配合、是否同意检查等方面考虑。
通过以上的回答,相信您已经理解了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纠纷中的适用。在医疗纠纷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有利于保障患者的权益,因为患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但是,这并不以为着所有的举证责任都由医方承担。在某些方面,患方可能还是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有哪些
      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 1、认真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因为法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准绳,即使不经卫生主管部门调解、不上法院也同样要以法律为准绳。 2、科学分析准确认定事故责任,因为事故责任是赔偿的基础。没有责任,缘何赔偿?处理医...


·非法行医处罚范围以及非法行医处罚金额是多少
      非法行医处罚范围以及非法行医处罚金额是多少为了规范医疗环境,在我国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而行医的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称其为非法行医,那么,非法行医的认定情况是什么?非法行医处罚金额又是多少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非法行医行为构成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在工作期间请假的,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其一定的医疗期,根据相关规定,在医疗期,企业单位依旧需要向职员发放工资,对于职员医疗期满后,不再具备在企业单位就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在解除后,需要按照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


·医疗纠纷怎么赔偿?
      医疗纠纷怎么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


·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多少
      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多少钱在诉讼中证据是整个案件的核心,是案件能否进行公平审判的关键。而司法鉴定是提供证据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关于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在整个医疗纠纷案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了解医疗纠纷案件责任的有效手段。那么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多少钱呢?下面...


·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实际判刑开始执行的时候,要是符合了规定的情况,那么此时可以依法申请保外就医。我国对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疾病法律作出了规定,同时对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也是进行了限制的。那到底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保外就...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医疗事故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因此,我们可以未雨绸缪,提前了解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有助于你在遇到相关纠纷时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供你做一个了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


·医疗过错参与度与责任划分?
      医疗过错参与度与责任划分?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


·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几点问题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一、管辖法院的选择 要起诉医院,首先就要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法院管辖问题。一般来说,医疗纠纷诉讼都在区、县层级的基层法院,除非把诉讼标的刻意提高到上千万,才可能到中级法院立案,但这样做得不偿失,因为法院非但判不了这...


·医保缴费年限新政策有什么内容?
      我们都十分关注社保等的缴费年限,这关系到我们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基本保障,很多自由职业者甚至掐准了年限来缴费,那是抱着 “够用就行”的心态。在此呢,网的编辑要提醒各位,医保缴费年限政策在不断调整中,而各地的规定又有所不同。本文就来为您找两个地区举例谈一谈医保缴费年限新政策。 一、医...


·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
      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 医疗纠纷是由于患者或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双方发生矛盾,医患双方对诊疗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而这时如果院方不能对这种分歧给病患方满意的答复或病人方面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时,就必须经过行政,甚至是诉讼手段才...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