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法迟到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迟到规定之类的问题,是有很多争议的。从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来说,引申出来的情况也是不同的。大致分为两个方面,劳动者和律师。那么劳动者对合同法的看法和律师对劳动法的看法有什么不同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般公司为了规范管理,会对迟到员工略施小惩,罚点小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规定能罚款,也没有规定不能罚款。

一、劳动者:制度不够人性化

赵先生是番禺某珠宝厂员工,该厂规定:“迟到1分钟罚款5元,迟到超过半小时,一律按旷工处理,并罚款200元。连续3次迟到超过半小时,就按照3次旷工来处理,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赵先生说,由于上班途中塞车,最近他迟到过一次,由于超过半小时,被罚款200元,并记旷工一次。赵先生对此非常不满。

该公司人事部孙小姐对记者说:“我们公司很多员工时间观念很差,经常无故不来上班,找个理由就晚来,有点事就早早下班,严重影响了企业纪律,实在没办法,才制定此规定,而且新制度推出前已经公示。”

赵先生对此有不同意见:“加强企业管理无可厚非,但要讲究方式方法,这种单靠罚款的做法不够人性化,未必能达到预期效果。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不仅对企业凝聚力有影响,而且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甚至有可能违法!”

二、迟到罚款是否合法要看三个条件

有律师对记者称,以上案例其实是用人单位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处分的问题。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处理、处分决定必须做到三点:

(1)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适用法律法规或者公司规章制度准确适当;

(3)程序合法、有效。用人单位是不能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管理权随意处分、处理员工的,在处理上不仅要有依据,还要合情、合理、适当。

对违纪事实要彻底调查,并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比如,以上案例,用人单位要证明赵先生违纪事实就要有考勤卡或者其他证据作为基本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合法有效。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应具备三个要件:

(1)通过民主程序制定;

(2)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3)已向劳动者公示。只有同时符合这三项要求,才是一个生效的、可执行的规章制度。

另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部门:劳动者有权提议修改制度“如果认为用人单位关于迟到的规章制度不适当,劳动者有权向公司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番禺劳动部门有关人士对记者说。

劳动者迟到用人单位能否罚款?番禺劳动部门有关人士说,这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没有规定能罚款,也没有规定不能罚款,但不代表就能罚款。《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该公司规章只是严厉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有无相关规定,无法认定罚款是违法。员工如果对处罚有异议,可向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

大致阅读了上述的文章,对于劳动合同法迟到的问题您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了,从不同的角度来说,理解的东西也是不同的,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说,制度不够人性化,从公司的角度来说,相对适度的扣除工资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态度,避免懒散的风气盛行。总的来说,劳动者应当按时上班,公司也应该适度的人性化。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的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出来,因此所需要的就业岗位也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就业,就业就会涉及到劳动关系以及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的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问题,那么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进行工伤认定,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如何计算?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


·哪些情况下公司不得辞退员工
      哪些情况下公司不得辞退员工 一、哪些情况下公司不得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在我国,虽然有明确的相关法律维护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但是,相对
      在我国,虽然有明确的相关法律维护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但是,相对而言,劳动者仍就处在一个被动的地位,其合法权益仍就易受到损害。劳动者维权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法律上有哪些须知呢,相信这还是大部分人不了解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惑。 劳动者维权适用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


·新入职的员工没签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去一家公司或企业上班,都会痛过面试,然后要签劳务合同,假如上了一个月甚至几个月没有签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后果呢?或许有很多人不知道,我们这里有文章可供您来参考,一起来看看新入职的员工没签合同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吧。新入职员工没签合同会怎样?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


·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工资怎么支付
      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而将其辞退,同时还必须要保障怀孕女职工相应的福利待遇。那到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在涉及到工资支付上面,又该怎么支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


·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


·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哺乳期是是女员工哺育婴儿的时间,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内,可能和用人单位会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借口对于女员工斥退或者做其他处理。那么法律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是怎样的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


·一、吉林市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吉林市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


·小工伤需要认定吗
      需要。不管是受怎样的伤,只要享受工伤待遇的,就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比例对于现在大多数经营建设工程的企业来说,他们会在进行建设项目合作的适合与合作者签订合同,而签完合同后会涉及缴纳预付款,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比例进行缴纳的。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供您了解。一、 建筑工程的合同预付款占合同价款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