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一、发起设立

(一)什么是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二)发起设立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签订《发起人协议》;

发起人在进行创立公司的活动时,首先要确定公司的资本总额是多少以及资本总额划分为多少股份、每一股的金额是多少。每一个发起人都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承诺自己将要购买多少股份,并且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应当等于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如果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小于公司应发生的全部股份,应当改变所确定的公司资本总额或者以募集方式设立,如果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大于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则应当改变所确定的资本总额,使之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总数相一致。

2、发起人缴纳股款;

发起人在认购股份之后,就应当缴纳他所认购股份的全部金额。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出资时,必须对这些财产或者权利进行评估作价,以抵作股款,并且应当依法办理转移财产权的法定手续,将财产权由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选举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发起人在交付全部出资以后,应当选举出公司的董事和监事,组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任公司的董事及监事至少应当有代表股份总数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同意,方为有效。

4、申请设立登记;

发起人在交付全部出资并选任董事会和监事会后,应当由董事会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文件以登记注册。

5、公告。

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起,公司即告成立。公司应当依法进行公告。

二、募集设立

(一)什么是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中国的规定比例是35%。

(二)募集设立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法定数额的股份;

发起人在确定公司的资本总额及股份总数后,应当承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所有发起人承诺购买的股份数额必须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公开募集股份;

在发起人认购一定数额的股份后,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在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代销,由社会公众认股。

3、缴纳股款;

发起人及社会公众认购股份后,应当依法缴纳自己所认购股份的全部股款。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时,必须对这些财产或者权利进行评估作价,以抵作股款,并且应当依法办理转移财产权的法定手续,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向代收股款的银行缴纳股款。其他认股人,在缴纳自己所认购股份的股款时,应当向代收股款的银行缴纳股款。

4、举行创立大会;

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依法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和监事,组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5、申请设立登记;

董事会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公告。

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起,公司即告成立。公司应当依法进行公告。

以上就是两种主要的公司设立方式,可以看出,发起设立在程序上比较简单,而募集设立由于涉及到广大社会公众,所以在法律上也有相对较为严格的程序,在我国大多企业采用发起设立,而在国外,募集设立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方式。

·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的规定主要是行一事一议的表决方式,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落实董事会一人一票表决制度,强化了每位董事都应该对董事会决议承担履职责任。董事会决议是指董事会就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以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形成的决议,是董事会集体意志...


·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有哪些? 一、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2.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或法律评价书。 3.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


·不出差公司可以辞退我吗
      可以。我国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员工需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异地出差”要求,但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已经说明并约定了“异地出差”的工作,那么此时如果员工拒绝异地出差,则用人单位有权辞退员工。在遇到用人单位提出“异地出差”的工作要求时,建议劳动者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


·公司拆迁裁员报备案规定和补偿规定
      公司拆迁裁员报备案规定和补偿规定 公司拆迁裁员报备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


·企业办会员卡与非法集资区别是什么?
      现在不少企业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纷纷推出会员卡,消费者只要缴纳一笔钱就可以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像高级会所、饭店等,都喜欢用会员卡招揽生意。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企业发放会员卡,如果违规操作的话,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那么企业办会员卡与非法集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公司法重大事项决议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内部有设立一个股东会,监护会还有一个董事会,股东会属于常设的机构。那么关于公司法重大事项决议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解散,公司的合并,增资减资等都是属于重大的事项,对于这样的事项要通过股东会决议才行。 一、公司法重大事项决议 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


·公司法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当中规定的优先购买权这是针对购买公司内部的股份的这件事情,如果公司当中有股东想要转让自己的股份,一般都是在股东放弃购买权的情况下才能转让给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也是约束公司的股权转让过程当中的相关程序的,下面我们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一、公司法...


·注册公司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公司详细流程是怎样的?工商局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市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那么三证合一后注册公司详细流程是怎样的呢?与以往的注册流程会有很大的差别吗?接下来我们给您详细介绍。 注册公司的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


·公司解散过程中股权能否转让
      可以。对于公司解散过程中的股权转让,人们常常抱以怀疑的态度,似乎公司进入解散状态后,股东便不可以进行其股权的转让。其实,股权存续期间与公司存续期间相伴随,股权随公司主体设立而生效,亦随公司主体消失而失效。正如人们所知,公司解散仅是引发公司清算进而消失的法律缘由,自公司解散至消失将...


·企业动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企业动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企业动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一、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_。 二、房屋基本状况 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对公司拥有所有权,但是不是等于拥有所有的权力呢,对于公司的经营生产、财务收支和利润盈亏等情况,关系到作为投资人的股东的切身利益,因此,据常理,股东知悉和了解这些公司信息是正当的需要,那么法律是否支持,最高院公司法...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