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的影响有哪些?

目前,毕业的大学生逐渐增多,再加上往届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就业成为一大难题,那么在初出茅庐的毕业生来说,劳动合同时毕业生的保护伞,可以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的影响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毕业生需要正确理解
有的毕业生错误的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看成是“铁饭碗”,其实任何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细究《劳动合同法》,我们会发现,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双方协商解除;
2、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
3、用人单位对有过错的劳动者提出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杰出劳动合同有六种情况。比方说,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期满后不能按规定工作的,或者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方面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另一方面,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如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和规范化管理方面也有积极的作用。
二、利用试用期将毕业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将得到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先签合同再试用,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过去很多企业存在滥用试用期的问题,我现在让你工作6个月,等到过了6个月的时候告诉你这个岗位你不合适,你走吧。很多企业利用试用期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开始许诺干得好就录用,但干了一段后一个人都不留。这种做法在今后都是违法的。《新劳动合同法》也会改变以往一些企业采取的“大量招聘,大量淘汰”的策略,他们对应届毕业生经过试用期内的考察之后,再淘汰掉其中一部分不合格的毕业生,以往有80%到90%的企业都采取这种人才选拔方式,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方式将被改变。
三、企业招聘时更重视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潜能,录用时会更加谨慎
新法的实施一方面为用人单位设立了更加严格法定义务。如与劳动者必须签定劳动合同,不能随便辞退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扩大,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对象范围和金额将进一步扩大等等。另一方面,新法规定了16条法律责任,其中有14条是针对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的内容涉及劳动合同的签订、管理、实施、解除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不仅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而且提高了处罚标准。
以前很多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存在着重学历、重名牌大学背景的倾向,新法实施之后,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会更注重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而不是学历,更注重潜能而不是通过短期培训就能够获取的简单技能 。因为辞退员工的成本和难度都会增加,企业会逐渐放弃“大量淘汰”、流动频繁的短期行为,慢慢转向重视企业内训、培养员工发展上来。与此同时,企业在录用大学毕业生时也会变得更加谨慎,能不招的尽量不招、能少招的尽量少招。在工作量增加的时候,企业可能会让原有员工加班,当管理岗位缺乏人手时,企业会尽量考虑从内部提拔的方式。
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的影响,劳动合同法很好的保护了刚刚进入社会的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有些用人单位凭借毕业生的实习期,吧毕业生当做廉价劳动力,无期限的劳动合同限制毕业生,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另毕业生的实习期以及不能给毕业生签订无期限的劳动合同,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一定要仔细阅读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免被用人单位利用,损害自己 的权益。


·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您都知道,如果存在工伤,不需要太过担心自己的医疗费用等,因为用人单位会承担的,但是用人单位也并不是一味的承担所有的费用,具体应当承担的费用是有法律进行专门的规定的。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伤赔付范围的一些法律规定。 一、工伤...


·一、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政策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政策是什么?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


·公司遗失劳动合同后应该怎么办?
      依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确立劳动关系以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关系到雇佣双方的权利和待遇。如果公司遗失劳动合同,将造成很大的风险和危害,一旦遗失合同,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规避风险呢?下面是律师360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


·劳动合同到期期满无理由辞退是否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期满无理由辞退是否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


·一、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去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


·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纠纷,和工伤认定中劳动者必须证明的一项。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最有效的证据。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的内容必须包括工资工时等和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发生劳动纠纷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上诉。以下是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


·误工费按实际误工的损失计算
      误工费按实际误工的损失计算,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精神损失费是法律酌情处理。 二、依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哪些
      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找到高望重的人或是有权威的组织调解,是我国自古就传下来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而受到该种方式的影响,不少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都会先找相关的调解组织去调解。那在实践中,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哪些呢?当然,也有不少劳动者原因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那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前...


·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限制有吗?
      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限制有吗?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工伤要是造成了劳动者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的话,此时需要做出相应的赔偿,即护理费赔偿。那么您知道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解决相关问题。 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


·劳务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务合同虽然与劳动合同有所差别,但是我国法律对此也是有明确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的。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劳务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将在下文进行详细介绍,供您阅读。 我国法律对劳务合同是做出了具体而全面的规定的,那么,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劳务合...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