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损害商业信誉罪怎么认定

商业竞争,有的人为了能够打击对手,而不惜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来损害对方的商业信誉,这样的行为其实是很容易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不过,需要先作出认定。那么损害商业信誉罪是怎么认定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损害商业信誉罪怎么认定
损害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的行为与正常的舆论监督的界限就是媒体在报道中有没有故意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首先应当严格划清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限
实践中经常发生一些消费者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有假冒伪劣的情况;或者新闻媒体对一些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差的生产、经营者予以公开披露、曝光的,对于这类正当批评,即使揭露的事实中有部分出入,但是,由于其基本事实的属实,上述公开披露、曝光的行为应当属于合法行为,应予以支持和保护。其次应当严格划清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在审判实践中,要以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认定罪与非罪,对于那些确实具有损害商誉性质的行为,应当鉴别其危害程度,如果确系情节显著轻微,损害后果不大的,可依照本法第13条规定不认为是犯罪。
2、“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
“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是损害本罪的“量”的规定,属于该罪犯罪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涉用至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所谓“重大损失”,应当指侵害人实施的损害行为,造成他人商誉贬值,进而使他人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在认定这一侵害结果时,首先要确认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之行为负刑事责任。其次,要准确地界定损失范围,确定损失是否为重大。所谓损失的范围,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1)客户退货损失;(2)滞销压库损失;(3)为正名所进行宣传耗费的损失。 (4)预期利益和停产期间的损失。所谓“其他严重情节”,应当是指除上述给被害人造成重大损失以外的各种综合性评判指标,一般要包括侵害人主观方面恶性的深浅,行为次数的多少、行为方式恶劣与否、社会影响大小、有无同种劣迹等等,应当在实践中加以摸索、待成熟后作比明确司法解释为宜。
二、与诽谤罪的区别
在认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时,应当划清与诽膀罪的界限。本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该两种罪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方面都有十分相似之处。二者的区别最主要体现在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是通过“诽谤”的方式侵犯竞争对方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后者则是通过诽谤侵害公民的人格。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侵害人的诽谤行为针对企业负责人或者经营者本人的,就应当具体分析行为的特征和侵害人的主观方面特征,来确定罪名。侵害人如果以排挤竞争为目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但同时指向商业信用主体和其负责人个人的,应当认定为本罪。如果侵害人为发泄个人不满,蓄意贬低企业负责人个人的,应当认定为诽谤罪。如果一行为既贬低企业又贬低个人的,应以想像竞合原则处理。如果是数行为既触犯诽谤罪又触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之数客体,则应数罪并罚。
上述就是对损害商业信誉罪认定的介绍,同时还为您区分了一下此罪与诽谤罪之间的区别,希望可以帮助各位更加准确的认定此罪。既然构成了犯罪,那理所应当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具体该如何处罚损害商业信誉罪呢?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先行羁押的怎么折低刑期
      先行羁押的怎么折低刑期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除此之外,监视居住中,如果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么指定居所监视居...


·商业行贿罪的数额规定是多少?
      一、商业行贿罪的数额规定是多少? 达到10000元以上就构成了行贿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


·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会有第二审程序
      一、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会有第二审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刑的人如果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是可以提出上诉,这样的上诉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书面的。至于在什么情况可以提出上诉,法律是没有作出任何限制,而是强调了,对于上诉权是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的,所以,想上诉的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有哪些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


·犯罪中止的特征与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特征与处罚原则是什么?1、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一)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决定的,即“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决定了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中止不能发生...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不一定会坐牢,只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最后有期徒刑的处罚是可以不用继续的。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如何判?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如何判?法律会如何判就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


·酒驾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
      酒驾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根据造成的实际后果来确定,酒后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负刑事责任,而只要是醉酒驾驶是要负刑事责任的,醉酒驾驶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以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法律规定组织赌博罪会判几年
      一、犯组织赌博罪会判几年赌博行为按情节轻重分两种:一种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行为,相对来说是轻的,是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处予15天以下行政拘留或罚款,严重点的会处劳动教养;另一种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是犯罪行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


·山东省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是我国目前最多发的犯罪行为之一,根据统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中近70%的犯罪行为都是盗窃犯罪。因此,盗窃罪立案标准和处罚标准就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那么,山东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山东盗窃罪立案标准 山东省...


·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条件会有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这里造成...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