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经济合同违约赔偿金公式是怎样的

经济合同违约赔偿金公式是怎样的? 一、如何确定经济合同违约金?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法律法规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有明确规定,并且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了违约金,都应适用法定违约金。
3、法律法规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作了规定,但同时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如果当事人已经约定了违约金,则适用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适用法定违约金。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逾期付款,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于违约金的约定明显不合理(超过法定标准太多),也可能会适用法定违约金。
二、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哪两种表现?
1、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2)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3)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分损失,从而应将不合理扩大的损失从损失总额中扣除。
2、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
由此可见,经济合同违约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买方不付款,卖方不交货。经济合同违约赔偿金公式目前没有统一算法,通常是双方经过协商约定的。这个违约金标准应该是在合理范围内的,不能过高或者过低,否则将来引发纠纷,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给予调整。

·合同约定解除权如何行使
      合同约定解除权如何行使就解除权而言,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事先约定好。那么,在交易中,合同约定解除权应该如何行使呢?如果您考虑到继续履行合同可能会使自己遭受损失,不愿意再履行,想要解除合同。那一般应在何时能行使您的合同约定解除权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合同约定解除权如何行使约...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赔偿吗?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赔偿吗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中标后变更合同签订主体可以吗 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中标后变更合同签订主体可以吗 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一、中标后变更合同签订主体可以吗?1、中标合同签订主体变更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已签订了合同,合同已开始履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中标人)要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合同主体变为甲和丙,甲是同意的,也就是说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


·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光伏发电购销合同? 光伏发电是一种新型清洁无污染的发电方式。常规能源终究有耗尽的一天,而且我国的一次能源储量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所以像光伏发电这种可再生能源急需开发。但是您知道光伏发电购销合同怎么写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篇光伏发电购销...


·大学生实习合同期限一般是多久?
      大学生实习合同期限一般是多久? 随着近年高校逐渐扩招,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应届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在大学生涯中,实习至关重要,能为以后就业提供相关的实习经验。由于很多大学生对相关法律了解较少,在签订实习合同时,实习合同期限究竟应该定为多久?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今天我们就带您来...


·一、没签过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过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运输合同卸货时受伤哪个负责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运输到约定地点,由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那么,当运输合同被卸下时,谁来负责伤害呢?首先,看谁在合同中负责运输或卸货以及合同的责任和承包责任;承运人雇用司机在驾驶过程中造成他人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在驾驶过...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投资人: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人:__________ 一、前言和释义 前言 鉴于, 1、为规范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更好地保护本合同签署各方的利益; 2、为便于...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第44条,<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派遣合同到期怎么赔偿?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除了存在着劳动关系,也存在劳务关系,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当然,不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他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比如说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也需要签订合同,很多人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派遣合同到期怎么赔偿?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派遣合同...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什么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什么保险合同关系人就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间接关系的人,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保险合同关系人。被保险人是指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在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并且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用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合同可以为第三人利益订立,投保...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