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

在实践中,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式各样的合同已经逐渐为人们所知道,最常见的的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合同。但是,合同本身有着一种性质——相对性,即合同仅约束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之外的人没有法律效力。那么,作为合同一部分的违约责任是否具有相对性呢?如果有,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呢?下面,由的我们介绍一下吧。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

由于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因此,违约责任也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具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违反合同的责任的相对性的内容包含三个方面:

第一,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

第二,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在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债务人为第三人的行为负责,既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体现,也是保护 债权人利益所必须的。

第三,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1、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有瑕疵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解释】第三人并非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约定解决。

3、租赁合同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赔偿损失。

4、承揽合同

承揽人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5、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1)债的保全措施

在保全措施(代位权和撤销权)中,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使得债权人可以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2)买卖不破租赁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以自己的租赁权对抗新的所有权人,突破了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3)建设工程合同

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那么,作为合同条款一部分的违约责任也当然具有相对性,因此,合同的违约责任只约束合同当事人,违约后的责任只能由违约当事人承担,不能将责任转嫁给他人,且违约责任只能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而非向第三人承担,这就是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


·合同一定要书面签吗
      合同一定要书面签吗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进行。 由此可见,法律除了书面形式外,并不否认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选择口头订立合同,但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
      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民事权利主体双方订立合同确立法律关系。任何合同都有可能履行不当导致合同违约。在双方当事人对于履行不当有约定时的赔偿责任法律也有规定。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如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需要您了解。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商业合同违约金的规定1、根据《民法典》第...


·买卖合同保修附随义务什么情况下生效
       一、买卖合同保修附随义务什么情况下生效 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虽然我国《合同法》...


·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没签合同
      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辞退属于非法辞退的情形,则可以申请用人单位的赔偿或补偿。但如果是正常辞退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可以解除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而无需任何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合同诈骗法人不知情会被追究责任吗?
      合同诈骗法人不知情会被追究责任吗?合同诈骗法人不知情会被追究责任,但是,追究的不是刑事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 退赔后有权向行为人追究。公司法人作为公司的法律人格的具现化拥有着巨大的权力同时也需要对公司的许多行为进行负责,公司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况法人反而不知情的时候,只能说法人对公司...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有哪些? 当今时代有许多的借贷不再是单一的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双务合同形成互负债务的关系。虽说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都有行使抗辩权的权力,但是权力的行使都是有条件的,如果无限制的行使抗辩权不仅会造成权力的滥用还会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损。那么行...


·寄卖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寄卖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寄卖想必您也不陌生,有些时候您想要将自己的一些私有物品对外进行销售,但是肯定寄卖给公司来进行销售,要比自己的销售渠道多一些。所以目前市场上的这种寄卖的正常交易也是非常普遍的。寄卖合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生成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寄卖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


·如何处理单位解除合同争议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容易引发纠纷。发生纠纷后,如何处理单位解除合同争议呢?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处理单位解除合同争议 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未向劳...


·法律服务项目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
      法律服务项目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并购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的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的内容 合同的签订之后,还需要进行合理的管理,才能够保障合同的有效的保管。那么,您知道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本是什么样的吗?如何有效的管理好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的内容 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