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是哪些 一、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
债权转让以及债务转让都改变了合同主体,没有改变权利义务关系,都需要另加补充协议。其中,债务转移应取得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债务人生效。
二、债权债务转让的一些注意事项
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债务部分转让的法律风险:由于原债务人并没有从原合同关系中消失,这种债务的转移形成新的债务关系,因此,在转让债务协议订立之前,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有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说明,未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不能对抗债权人,同时在转让协议签订后,债务人或第三人应当书面通知债权人,债务转让协议从书面通知债权人时生效。
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
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关于“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即是对债务承担的条文表述。
根据此条,债务承担又被区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转让)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债务加入)。
三、转让债务的法律后果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应注意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基于所承担的债务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依《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着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
在我们进行债务转让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要通知保证人,如果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的债务,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在我们进行债务转让债权转让时一定要仔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怎么办2023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怎么办合同本身前后矛盾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如查确定的问题,应按如下层级程序来处理:一是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公平的去理解,争取达成一致的理解;二是如果理解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如果是格式合同按照不利于出具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进行理解。三是如果不是格...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怎么处罚
      以非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可能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则不能认为构成本罪,一定的数额往往是经济犯罪的罪与非罪界限。那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


·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


·民间借贷怎么追讨?
      民间借贷怎么追讨? 一、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 1、要具体了解借款人的情况不太轻易,就算请律师事务所,私家侦察也要一定的时间。但根据了解的情况多少,可以知道借多少比较合适,可以要求提供什么样的担保,借款人同意提供担保后,就可以对提供的担保财产做具体的调查了解,看担保有没有暇次,有没...


·夫妻欠款
      夫妻欠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欠的,如果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可协商比例承担债务,如果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为一方债务的,由债务人一方承担,而债权人也不能要求其配偶对这个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两个人恋爱、结婚,从开始的爱情慢慢的转变为炒米油盐酱醋茶的过日子,很多时候都会涉及到经济问题...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 2、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


·集资诈骗罪赃款追缴如何强化?
      非法集资诈骗罪是比较严重的诈骗犯罪之一,该罪具有诈骗数额大,涉及面广,受害者多的特点,所以社会危害性也是非常显著的。现在集资诈骗的案件也经常出现在媒体的报道当中,比如不久前的巴铁集资诈骗,诈骗了差不多四十个亿。那么,集资诈骗罪赃款追缴如何强化?详情参考下文。 为让受害者降低损...


·欠下银行贷款不还会坐牢吗
      银行贷款不还会坐牢吗如果是欠银行贷款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如果银行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当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


·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
      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在发生借款纠纷后,如果债权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原告,债权人需要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具体来说,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呢?为了能够在借款纠纷诉讼中胜诉,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 ...


·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
      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一、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险 (一)债务人信用的风险 关于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 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 2、如果借贷人同...


·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债务
      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债务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