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在发展,需要不断的修建铁路、医院等公益设施,也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为了使国家快速的发展,之前就需要对土地进行征地拆迁,山东也不例外,但同时会对所征用土地所有者进行补偿,那么,山东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呢?

山东征地补偿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


鲁政字〔2020〕74号

省自然资源厅:


你厅《关于呈请批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请示》(鲁自然资〔2020〕140号)收悉。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研究明确。

二、《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你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批复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停止执行。

三、本文件出台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执行。

四、你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同地同价、维护权益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价格,确保征收土地程序合法,补偿资金到位,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出的关于山东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其中征用土地的综合地价标准不是一层不变的,每隔三年就会进行调整,经报省级政府获批后才会统一实施,这点需要注意,需要关注最新的标准,如有其他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




·海口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海口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海口企业征地补偿标准 ,采取了统一年产值的标准,统一以征用土地前3年主要产品的平均产量,市场价格,作为征地补偿的主要依据,再根据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土地所在区域等标准计算,征地安置补助费的具体倍数,补偿安置补助费。 一、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市县行...


·山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但是很多人民群众拥有的土地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法律规定任何组织任何人不得侵占,政府征收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如果群众提出的补偿要求就要妥善的予以解决,那山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要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要有什么?我国实行的是国有土地所有制,因此,再使用土地时,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确认一定期限内的特定地块土地的使用权。但有时会出现使用权转让的问题。那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要有什么?具体内容在下文将会有讲解。 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要有什么? 国家作为国...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


·农村宅基地夫妻可以更名吗
      一、农村宅基地夫妻可以更名吗?宅基地是可以更名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更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随着土地确权,以及“一户一宅”的政策实施,宅基地更名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更名双方年满18周岁 这一条很容易理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18 周岁后为成年人,有完全行为能力。所以更名双方必...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
      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 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


·楼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楼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


·房地产开发商欠钱不还怎么办?
      房地产开发商欠钱不还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


·在我国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子吗
      在我国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子吗 在农村的每个家庭都只能办理一个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户无非也就是在申请宅基地盖房的时候才要顺便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并且我国现在大多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都是在后期才陆续逐步完成的,农户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之前说不定自家的房子已经使用了好多年。可是还有...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