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单位与个人行贿共同犯罪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一、单位与个人行贿共同犯罪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1、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单位起主要作用,自然人辅助犯罪的。如果单位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则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辅助其行为的自然人也不能构成犯罪。如果单位构成犯罪,则按照单位行贿罪定罪,起辅助作用的自然人按照单位行贿罪的从犯处理。2、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自然人起主要作用,单位起辅助作用的。如果自然人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对自然人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单位行贿罪的起刑点数额远远高于自然人行贿犯罪的起刑点数额,此种情况下,单位行贿罪的起刑点数额肯定没有到,不可能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同时从公平合理的角度也不宜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如果自然人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则按照行贿罪定罪处罚,对起辅助作用的单位按照行贿罪的从犯处理。当然,对单位的行贿处罚,还须注意对单位的处罚原则,即对单位可以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判处自由刑。3、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单位与自然人的作用难分主次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解决其定罪问题。如果自然人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而单位行贿罪的起刑点数额远远高于自然人行贿犯罪的起刑点数额,此种情况下,按照该原则对自然人和单位都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自然人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则按照行贿罪定罪处罚,对起辅助作用的单位按照行贿罪的从犯处理。综合上面所说的,单位与他人进行共同犯罪那么在处罚的上面就会分主犯和从犯的,这具体的也要看实际的情况,但如果行贿的数额没有达到我国规定的起刑点,那么双方都不会构成犯罪;而构成犯罪的双方同样也都会受到处罚。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行贿怎么判刑
      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行贿怎么判刑?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刑法中绝对亲告罪什么意思
      刑法中绝对亲告罪什么意思 一、刑法中绝对亲告罪什么意思? 1、亲告罪是指受害人告诉(控告与上诉的简称)的才构成犯罪,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的侵害事实的发生也不予处理。 2、《刑法》第246条第2款、第257条第3款、第260条第3款、第270条第3款 都是"亲...


·抢劫罪中暴力的认定是怎样的
      之所以规定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比抢夺罪重,主要是因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行为人往往会针对被害人人身实施暴力行为,以达到压制对方反抗的目的。此时就很容易造成被害人人身的损害,因而在处罚上面自然也是要重一些的。但现实中对抢劫罪中暴力的认定比较复杂,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一、抢劫...


·电信信用卡诈骗是怎么量刑的
      其实不管是通过这样的形式来实施信用卡诈骗,只要经过认定构成了犯罪的,那此时对行为人的量刑规定都是一样的,即由《刑法》统一进行规定。但现实中,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即使触犯的是同一个罪名,此时的量刑也不一样。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电信信用卡诈骗是怎么量刑的吧。 一、电信信用卡诈骗是...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应该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


·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条文都是围绕着刑法中的程序规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时候会涉及到回避的问题这就是行诉法所规定的重点问题,那么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


·按规定玩忽职守是职务犯罪吗
      按规定玩忽职守是职务犯罪吗 一、按规定玩忽职守是职务犯罪吗? 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只玩忽职守罪一种。 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


·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称号是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称号是什么?称作犯罪嫌疑人,参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称谓是“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中一般被告人都是犯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人在检察院进行审查期间是不能称呼为犯人的,因为尚未对其犯罪行为进行确定,所以...


·在我国规定不认罪会加重判决吗?
      其实目前我国的司法界的工作人员零口供定罪的这种案例是非常少见的,大多数的情形下还是要从犯罪嫌疑人自己交代的线索当中寻求突破口的,只是如今已经发生过了一部分当事人在二审到最后判决之前依然是拒不认罪的这种情形。所以就导致有些人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规定不认罪会加重判决吗? 一、在我国...


·刑事诉讼法信用卡诈骗规定是什么
      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法律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刑事诉讼法信用卡诈骗的很多规定也被您所了解。现在有很多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也侵犯了人们的财产安全,根据诈骗的金额可以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 一、信用卡诈骗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