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的话有两种解决方法: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

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等有钱再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输血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在司法实践中,首先,医院的收款凭证中出现新的收费项目如伙食费、空调费、护理费等。其中伙食费系重复计算,因为住院伙食补助费已经列为法定的赔偿项目,将在下文详述。空调费和护理费由医疗机构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单方附加,非受害人一方的意愿,其合理部分应予以赔偿。其次,部分受害人仅仅提供门诊药费的收费凭证,却没有相应的门诊病历,对此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不应支持,如果受害人能举证证明确为治疗所需即能够证明其关联性的除外;最后,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称为建议休息证明,该证明需要主治医师签字并加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专用章)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定残后,受害人将根据伤残的程度,得到残疾补偿金。收入状况根据受害人的不同情况分为: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1)对此受害人要提供所在单位的合法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收入),司法实践中,对是否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交费证明、完税证明、工资单等证明材料,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对此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另外根据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受害人没有提供前述材料就一律对其误工费不予支持,显然与法与情相悖。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有些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并不会扣发或者全部扣发其(工资)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如果同样对其按照全部收入(工资)进行赔偿,受害人将得到双重收益,这与侵权法的填补损害的基本功能不符。

2、对于没有固收入的,笔者根据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不同分为:

(1)城镇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如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证明),受害人要提供其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证明,然后提供其从事何种行业的证明(如营业执照、营运证明等),提供前述证明后,才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对农村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农村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来计算。

3、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其误工费如何计算?有人认为不能主张误工费,因为60周岁以上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是被赡养的对象,所以不存在支付误工费的问题;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对待,因为年满60周岁不一定就丧失劳动能力,仍有很多人在不同岗位从事着不同的工作。另外,城市居民有一部分人年满60周岁后可以得到退休工资的话,那么农民就没有了。因此,只要受害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误工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但是应当提高对其误工收入相关证据的审查标准。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从高法解释来看,决定护理费高低的有三个因素:首先,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对此可以参照本文关于“误工费”的论述,另外,也可以参照当地医院护工(或者请保姆)的收入;其次,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护理期限一般住院治疗的时间,没有住院,仅仅通过门诊治疗,一般不计算护理费。对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如果另一方对于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有异议,可以申请法院对此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四)交通费

1、根据受害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2、对于受害人外地的亲属来往的交通费,笔者认为如果受害人发生事故后,死亡或者出现长时间昏迷或者经鉴定为重伤或者可能造成重度残疾的,其外地亲属(不得超过三人)来往的交通费应当给赔偿;3、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其住宿人数及其必要性可以参照本文交通费的分析。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根据1996年2月1日财政部制定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为15元,发达地区为2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这里规定的特殊地区是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的省或者经济特区或者计划单列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要与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混淆,应以上一年度该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为准。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的省或者经济特区或者计划单列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文关于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分析计算,按照赔偿责任比例分担,但计算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十三)精神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综上所述,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所涉及到的赔偿通常除了车辆损坏所需要修理花费的钱以外,就是人体受伤了之后所需要治疗花费的费用,这两方面的赔偿通常都不会只是小数量,许多人可能拿不出那么多的钱,如果又没有保险的话只能和对方私下商量怎么偿还。





·一、交通事故中手伤筋会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中手伤筋会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经济赔偿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年龄、户籍、伤残等级、诉讼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抚养人年龄等因素综合认定。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当事人可以共同向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其居中对事故作出调解。但在对事故进行调解的时候会涉及到参与人的问题,那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的都有哪些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参与交通事故调解的都有哪些人 首...


·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
      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一、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数额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


·河北10级交通伤残赔偿标准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河北10级交通伤残赔偿标准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河北10级交通伤残赔偿标准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


·交通肇事误工费包括亲属的吗
      交通肇事误工费包括亲属的吗一、交通肇事误工费包括亲属的吗?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及有关的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要求支付的从受害人遭受损害到恢复治愈,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是对受害人所失利益的赔偿。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


·有的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且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
      有的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且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却发现商品房可能存在较多的问题,因此就萌生了退房的念头。那么实践中,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都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退房的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 1、主动违约型。很多购房者提出退房,主要是根...


·无牌照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无牌照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一样的: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双方损失承担分配比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对无牌车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应该是和有牌照的交通事故处理是一样的。只是交警在处理完事故后,可以就无牌照对车主和驾驶员进行处罚,...


·成都全市范围严查车外抛洒物品违法行为
      成都全市范围严查车外抛洒物品违法行为 一、成都全市范围严查车外抛洒物品违法行为 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近期成都交警结合天网抓拍和现场查纠、“蓉e行”平台举报等多种手段,在成都开展随意向车外抛撒物品的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并依法进行严格查处。 二、向车外抛洒物品怎么处罚 车窗抛物在...


·房屋买卖是涉及金额很大的一种交易,在北京买房更是如此,所以在
      房屋买卖是涉及金额很大的一种交易,在北京买房更是如此,所以在买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避免您在买房时花冤枉钱。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北京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最新的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什么变动呢? 目前的相关文件明确指出首套房贷利率为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一)饮酒驾驶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二)醉酒驾驶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容易造成人员受伤,此时需要对伤者做出专业的伤残鉴定,确定了实际的伤残等级之后,才能据此进行赔偿。其中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了,那么这个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